拒绝尾气“冒黑烟”,忻州公安交警在行动
黑烟滚滚,污染重重!
“黑烟车”是高污染车辆的典型代表
其排放的尾气不仅污染空气
而且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更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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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持续开展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全力净化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坚决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
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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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5月27日15时52分,忻州市云中南路。一辆号牌为晋H876**的农用三轮车在行驶中尾气排放严重,现场冒大量黑浓烟。经现场核查确认,该车尾气排放不符合相关标准,该车驾驶员涉嫌实施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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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5月27日15时51分,忻州市云中北路。一辆号牌为晋HN52**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中尾气排放严重,现场冒大量蓝浓烟。经现场核查确认,该车尾气排放不符合相关标准,该车驾驶员涉嫌实施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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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两起违法行为,忻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用三轮车驾驶人董某、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杨某杰分别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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