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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通程控股,证券代码:000419)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参股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消金”)增加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事项已获得湖南金融监管局批复。根据批复,通程控股将其持有的1.14亿股长银消金股份转让给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转让完成后,公司对长银消金的持股比例将从原有的约18.78%降至3.91%。

公告显示,通程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不参与长银消金2025年度增资,并将持有的11,400.00万股股份转让给长沙银行。近日,公司收到长银消金转发的《湖南金融监管局关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湘金复〔2026〕131号),正式获批。

此次批复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同意长银消金增加注册资本821,105,048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1,123,689,091元人民币变更为1,944,794,139元人民币。

二、同意长沙银行受让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长银消金177,000,000股股份、通程控股持有的长银消金114,000,000股股份。受让后,长沙银行合计持有长银消金1,748,794,139股,持股比例大幅提升至89.92%。

三、本次变更后,长银消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48,794,139 89.92% 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0,000,000 6.17%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6,000,000 3.91%

批复要求长银消金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通程控股表示,将根据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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