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调解了一起因
未成年人在小区内骑自行车
撞伤高龄老人引发的纠纷
肇事未成年人的家长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达成和解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82岁的李阿婆在其居住的小区楼下停车场旁的草坪上打理菜苗。同小区一名13岁男孩骑自行车经过时不慎将李阿婆撞倒在地。后经医院诊断,李阿婆左侧骶骨翼、髋臼、耻骨上下支多处骨折,并伴有腰椎压缩性骨折。因年事已高,恢复缓慢,她先后4次入院治疗,累计住院117天。
图片为AI生成
事故发生后,男孩的父母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但就剩余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赔偿问题未能与李阿婆的家属协商一致。李阿婆遂将男孩及其父母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7.6万余元。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晰、责任明确,若简单一判了之,容易激化邻里矛盾,后续也可能面临执行难题。综合考量肇事男孩系未成年人,其监护人负有法定赔偿义务,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等实际情况,法官秉持情理兼顾、化解矛盾的原则,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说法明理,向肇事方释明: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告知老人受伤后身心承受的巨大痛苦,劝其主动担责、积极赔付。
与此同时,法官悉心安抚李阿婆及其家属的情绪,也客观剖析诉讼耗时费力、存在举证及执行不确定风险等现实问题,引导理性处理、互谅互让。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双方均作出让步。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男孩及其父母一次性赔偿李阿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合计6.3万余元;款项结清后,双方就此案再无其他争议。
记者:覃乐维
通讯员:庞萍
编辑:李艳
校对:莫莉莎
审核:罗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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