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A:

你和朋友聚餐,你想吃粤菜,朋友想吃火锅,如果你坚持要吃粤菜,这种行为是有边界感,照顾自身需求,还是自私?

如果让网友讨论,估计两边站队的人,可能旗鼓相当。

可见,人际关系的“边界感”,不少时候并非“非黑即白”的绝对分明——即使是黑与白,交界的边缘,黑还是白?

情形B:

如果你走在空间宽阔的路上,有人从背后将你撞倒且没有道歉,你要求对方道歉,属于有边界感,还是过分追责?

同样让网友讨论,大概率是一边倒地支持你不过分,是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可见,人际关系的“边界感”,虽是心理感受,有较大主观成分,仍然有些通用情形,大家有着一致的认可,如何做是合理、正当的边界感。

这是本文讨论的边界感类型。

为何大家对情形A有争议,对情形B意见较一致?

如情形B这类,属于合理、正当地维护自身边界感的情形,是如何判断出来的?

大家可能有自己的理由,但这些理由通常并不一致。

可如果再次提供类似情形B的边界感情形,大家又能做出一致的、支持维护自身权益的判断。

心理学有个专业术语,叫“内隐规范”(implicit norms),即不言自明的通用社会规范。“内隐规范”有模糊地带,比如情形A。

为了定义更清晰,我将B这类,具有高度一致性社会共识的情形,称为“核心内隐规范”。

即使是“核心内隐规范”,有些人仍会困惑和怀疑:是否维护自身边界的行为过分。

比如情形B,有人可能会觉得要求他人道歉,是否小题大做。

为什么会这样?

“内隐规范”属于个人后天学习,非遗传。

“核心内隐规范”,多通过家庭教育传递,部分通过学校教育传递。

个人没有习得“核心内隐规范”,说明教育传递的过程出问题。

学校教育是通用教育,培养一致性,只会促进个人习得社会共识,因而不会导致个人未习得“核心内隐规范”。

家庭教育具有差异化:个人如果未习得“核心内隐规范”,意味着在家庭教育过程,未获得这些规范的传递。

我在《如何建立边界感》一文中,提过边界感与自我的关系。

“自我”是一个整体概念,涉及心理活动的方方面面。本文选择其中的“自主权”,谈论与边界感的关系。

自主权”,即“自我做主的权利”。听起来是个人拥有完全的自主权。

可我们知道,孩子不论身体条件,还是心智上,许多方面不具备自我负责的能力,也就不能任由孩子“自我做主”。

如同身体上,婴儿一开始完全由父母照顾,到不断发展出自我照顾的能力一样,个人的自主权,一开始完全由父母接管:父母许可,孩子才有自主权。

将此我定义为“接管的自主权”,即孩子的自主权,是“父母做主的权利”——孩子没法真正自己说了算,而是父母说了算

这不是问题,是自然成长过程。

正常发展过程,是随着孩子成长,父母需要逐渐交出自己的“接管的自主权”,不断给孩子多些“赋权”,以有利孩子自主权的发展。

问题在于:有些家庭教育在这个传递过程,对孩子“赋权”不够——父母没有交出自己的“接管的自主权”,导致孩子没有获得正常发展的“自主权”。

可见,个人自主权的发展,需要父母的“赋权”。

尽管自主权是孩子的基本权利,可由于个体幼年弱小须被养育的必然,使得天然自主权的获得,并非能自然获得,而需经由养育者“赋权”的传递。

这意味着:

如果养育者没有正常“赋权”,个人便可能出现自主权问题。

这一过程如何影响人的边界感?

如果把边界感比作圆圈,一个人的心理边界原本是半径5米的圆。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如果父母仍掌有过多“接管的自主权”,没有对孩子足够赋权,好比孩子实际拥有自主权的心理边界,是半径2米的圆,余下3米半径的心理边界范围,属于父母的“接管的自主权”。

孩子虽然真实心理边界是半径5米的圆,但有3米半径的心理边界范围,一直不属于自己,被父母掌管,孩子便习惯了真实心理边界只有2米。

当孩子长大后,在人际关系中,如果他人侵入其心理边界——比如侵入了半径4米的心理边界范围,如同情形B——个体因为习惯了这部分心理边界不属于自己(童年时长期属于父母的“接管的自主权”,自己没有体会过对这部分心理边界拥有自主权),从而难以坚定维护自身权益,会怀疑维护自身是否合理。

比如,一个人如果成长在必须听从父母的看法,自己的看法一定是错的,会被否定,缺少拥有自身看法的权利,在关系中遇到分歧时,便难以坚持自身看法,维护自己——缺少这类赋权体验,便习惯了这不属于自主权,遭遇意见不被尊重的边界侵犯,也难以坚定维护自己。

比如,一个人成长在不能生气,生气是不好、不被允许,更别提发生冲突来维护自身权益被绝对禁止的环境中,原本合理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是应有的自主权,可这种自主权没获得过父母赋权,个体便未曾习得权益被侵犯,可以维护自己。

诸如此类。

当个体成长过程,自主权缺少被养育者赋权,原本属于自主权的范围,长期被养育者接管,导致习惯原属于拥有自主权的范畴,感到属于他人拥有决定权时,便容易出现边界混淆,即使自身正当权益被侵犯,也难以坚定维护自己

这类改变涉及心理自我重塑,通俗说即改变性格,也属于某些“改命”的说法。

虽耗时耗力,持之以恒地自我成长,可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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