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4吨玉米,60节火车皮。张女士说,按铁路上的概念,这已经够得上一个“专列”了。但一个专列就这么不翼而飞了。至今,她仍然想不通——如果货没装车,铁路为什么要出具大票?如果已装车,那这些玉米去哪了?
2023年1月,黑龙江省铁路集团宝清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清铁路)的货运承运簿显示,60节火车皮的玉米已装车、已制单。95306货运信息平台官网能查询到此单的信息,在12306查询后也称“已装车”。
然而事发至今,没有任何人告诉她,这60节火车皮的玉米到底去了哪里?历经一审、二审、再审,这起离奇事件在责任上终于有了定数。
3744吨玉米
从上游买玉米卖到下游,约定“先装车再付款”
时间回到2023年1月10日。陕西正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明公司)向国粮(内蒙古)粮食储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粮内蒙古公司)采购3000余吨玉米。双方签订的《玉米买卖合同》显示,约定购买3000余吨玉米,含税单价3040元/吨,交货地点为铁路货运站,付款方式为“见铁路大票后支付全款”。
2023年1月,正明公司与卖家签订的原始合同(实际送货重量为3744吨)
在此之前,正明公司已与下游买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单价3080元/吨。正明公司在这笔交易中扮演的是垫资角色——向上游付款拿货,再交付下游赚取差价。
张女士是正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母亲。案发时,女儿刚生完孩子在家坐月子,业务由55岁的她负责。她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这并非双方第一次合作。“此前已经做过一笔100多万的业务,顺利完成了。但那次对方拿到预付款后迟迟不发货,所以第二次我们特意留了心眼,约定必须见到铁路大票才能付全款。”张女士说。
60张铁路大票
三重验证显示“已装车”,货却没了
铁路大票,即货物运单,是铁路部门承运货物后出具的凭证。在业内,这意味着货物已被铁路接收、承运在途。对买方而言,见到铁路大票再付款,已是相当谨慎的操作。
图为相关统计表
2023年1月20日,国粮内蒙古公司向正明公司出示了宝清铁路出具的60张货物运单,显示3744吨玉米已装车发运。正明公司随即通过12306电话查询,客服人员明确告知,货物已于1月19日14时50分完成装车。
货运信息平台95306上也明确显示,货物已发车
“我们还在货运信息平台95306上查了,上面也显示‘已装车、已制单’。”张女士回忆,宝清铁路内部的《货物承运登记簿》上,60车的车号、登车时间、吨位、施封号均有手写记录。三重验证均显示货物已装车,正明公司于当日支付了全部货款11381759.28元。
铁路部门的货运承运簿,清楚地登记了这60列火车的信息
但货,始终没有到。
三级法院审理
多部门均称已装车,但实际未装
据张女士回忆,事发后,她第一时间以“被诈骗”报警,警方调查后表示:双方签订有合同,应系合同纠纷,且国粮内蒙古公司账户中明确有进货付款,因此构不成诈骗,建议起诉。2023年3月,正明公司向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要求宝清铁路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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