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经法院见证、双方签章确认的执行和解协议,却迟迟未能落地履约。大同市云州区周士庄镇一桩四百余万元的工程款纠纷,在司法判决、强制执行备案并达成和解的前提下,多年来始终未能完成结清,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受损。
据了解,该工程款纠纷案件经司法审理后,相关判决已正式生效并进入强制执行备案流程。为妥善化解矛盾、推进问题解决,2022年7月26日,在法院全程见证监督下,涉事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执行和解协议》,就拖欠工程款的分期还款事宜达成明确约定,涉案工程款总额共计437万余元。
协议中清晰列明了详细的还款节点与金额:2022年7月31日前偿还70万元;2023年9月底前偿还130万元;2024年2月10日前偿还100万元;剩余全部尾款需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额结清。
为积极配合履约、助力相关方筹措资金,债权人本着互谅互让、解决问题的态度,作出了重大利益让步,主动解封价值近400万元的土地补偿金,全力配合和解协议落地,最大限度展现了诚信履约、化解纠纷的诚意。
然而,这份依托司法权威、加盖官方公章的合规和解协议,后续履约情况却不尽人意。自协议签署以来,周士庄镇政府未按照约定节点支付任何款项,全程未履行还款义务,和解协议实质性陷入停滞。
该笔款项为工程建设相关工程款,款项长期拖欠,不仅让企业经营陷入困境,也间接影响相关务工人员薪资结算,切实损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法院见证确认的司法和解协议难以履约,也让基层司法公信力、政府履约公信力受到负面影响。目前,相关企业仍期盼该笔拖欠工程款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相关责任问题能得到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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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于2026年6月4日于北京发布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编辑:京媒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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