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洛阳市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试点,加强行政检查计划管理,提升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按照《洛阳市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有关安排,6月4日上午,洛阳市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会商机制在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召开专题研讨会(执法部门专场)。聚焦市委调研报告指出的具体问题和落实举措,围绕部门实施细则制定、涉企检查计划管理、分级分类监管推行、“一表通查”落地等事项进行集中研讨。市司法局副局长任印强主持会议,市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作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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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涉企行政检查试点工作已推动建立“3+N”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3”指,根据实际执法职能将执法部门分为三类:第一类实施“触发式”执法,无投诉举报或上级部署原则上不入企,实行“无事不扰”;第二类应严控入企检查频次,以“触发式”为主,实行“减频增效”;第三类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严格监管,实行“该严则严”。“N”指,根据信用风险、行业类别、守法情况等,可将企业划分为若干等级,分别设定年度入企检查频次上限。

会议强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试点工作会商机制统筹调度下,针对涉企检查标准和检查频次的公开、非现场检查方式的推广等薄弱环节再次发力,锚定试点目标,细化实施细则,积极探索“一业一查”“一表通查”等模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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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依托试点会商机制常态化调度督导,完善试点工作监测台账,动态跟踪各项改革举措落地成效,持续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经验,以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韩永飞)

【编辑 滢滢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