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个朋友说: 屯哥,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公安派出所协同开展消防工作的意见》,最后专门说明之前公安部规定与这个有冲突的,以这个为准。公安机关如彻底离开消防监督检查、宣传还需要要等什么省条例吗?
屯哥去官网查了一下,没查到这个文件。于是又找相关方了解了下情况,确实这个文件发了,刚刚发的,但没挂网。
大概的意思是,派出所怎么开展消防工作,这个最新的意见是要规范一下的,注意文件的题目中写了“协同”两个字。
这个协同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派出所不把消防工作作为主责了,是协助性的开展工作了;一种是派出所在消防工作中仍然是主要的一个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做实。
屯哥和几个朋友探讨了一下,觉得第二种比较符合文件本意。我们来看一下国办6号文件(《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在“总体要求”部分有这么几句话:
“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机制,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所以公安部的这个文件,题目使用“协同”两个字,那是有依据,这份文件应该也是公安部贯彻落实国办6号文件的一个具体行动。
有个公安的朋友就说了: 协同不是协助。意思是派出所他也是一个主体,而不是只是个辅助。
那么这个文件主要说了哪些事儿呢,主要就是规定了协同的内容,有六个方面,包括:依法协同处理消防隐患,灭火和应急救援,火调,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协同其他执法等。
同时这个文件也规范了协同的程序和有关要求,并明确:此前公安部发的相关消防文件中,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那么屯哥的理解是这样的,供大家参考:
1、在当前形势下,派出所仍然承担消防工作职责。毕竟消防法还没有修订,派出所又是基层最主要的一支执法力量,民警天天在社区转,不管消防说不过去。部里出文件说的就很清楚了,派出所要(协同)开展消防工作,协同是个定语,主谓宾是派出所要开展消防工作。
2、派出所在消防工作中干哪些事,要规范。部里出的意见强调了协同,这也是贯彻国办6号文件的说法,把协同的内容定死,各地派出所要干的事就明确了,就不会各地自行其是了,各地之前制发的文件,可能要面临重新修订或废止,要把派出所消防工作内容统一到部发文件上来。
3、具体落地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全国各地派出所在开展消防工作的时候,相对还是不平衡的,有的地方开展的多,有的地方开展的少,有的地方与消防衔接的好,有的衔接不好,毕竟改制之后,公安和消防是两个部门了,协调起来会有一些难度,这也是正常的。
但是总体来说,这份文件的出台,意味着今后一段时间内,派出所的消防工作从内容到程序上将会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将会进一步促进基层消防安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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