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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介绍,2025年环境民事案件数量上升,噪声污染案件数量占比依旧稳居首位,水污染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吕忠梅介绍,全国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保持稳定增长。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共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500余个,全国1700余家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机制。专业化审判网络日益完善。甘肃、雄安新区等地探索集中管辖模式。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巡回审判模式。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建设,部署开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长江等流域水环境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化一体化履职。

吕忠梅称,环境司法规则体系系统完善,2025年,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先后经历三次审议,三审稿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独或联合发布环境资源领域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3件、指导性案例5件、典型案例81件,形成“案例化引领、制度化支撑”的规则供给格局。

专门化诉讼方面,吕忠梅称,2025年,传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成效显著,流域、气候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其中,环境民事案件数量上升,省域分布差异显著,大部分省份的案件数量与往年持平或减少;主体集中于自然人与企业,企业为主要责任方;噪声污染案件数量占比依旧稳居首位,水污染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审理争议聚焦侵权行为、因果关系及损失数额等内容。

“环境行政案件争议类型相对集中,领域分布出现分化趋势,呈现出二审率和再审率较高的特征。环境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下降,罪名分布集中于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土地矿产类犯罪,污染环境罪总量偏少但个别区域多发,行刑衔接机制持续深化。”吕忠梅介绍,环境公益诉讼整体上呈现“结案率高、重民轻行、省域集中、检察主导、调解优先”的基本特征,一审结案率高达90%,纠纷实质性化解成效显著,检察机关依旧是主要起诉主体,恢复性司法理念得到深入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