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四川稻城亚丁景区因擅自封闭省道、强制游客搭乘摆渡车并收取费用而公开致歉、全面中止该项收费仅过去6天,西藏纳木措景区便重演了几乎完全相同的管理失范场景。
6月3日,在海拔4300米的高寒地带,一名自驾游客行至纳木措湖畔时,突遭景区人员以铁质路障横截国家206省道,双方在含氧量不足平原六成的稀薄空气中对峙逾两小时,最终才获准通行。
更令人震惊的是,车辆驶离拦截点后,一辆印有景区标识的白色越野车即刻启动尾随,全程保持三十余米间距,连游客临时驻足拍摄湖岸光影的权利也被变相剥夺。
高原上的两小时对峙
来自山东的李先生与妻子为这场西藏深度行程筹备了近半年,纳木措圣象天门始终是他们旅行清单上最神圣的一站。
临行前,二人反复查阅多平台官方信息及游客实测笔记,确认圣象天门区域实行“一票统管”,总价245元——含80元基础门票与165元不可退、不可选的摆渡服务费。
该摆渡线路全长50公里,单程耗时超70分钟,且全程禁停、禁摄、禁徒步,所有观景点均由摆渡车统一调度。李先生认为此举不仅大幅抬高游览成本,更彻底消解了自驾旅行的核心体验价值,遂打开导航软件重新规划路径。
电子地图清晰标注:206省道紧贴纳木措北岸蜿蜒而行,可直达湖滨最佳观景带。
6月3日清晨,夫妻二人自当雄县城启程,沿省道向纳木措方向缓行。车窗外,念青唐古拉山峰顶终年积雪如银,脚下草甸辽阔无垠,云影掠过时,整片高原仿佛在呼吸。
就在他们沉浸于天地大美的静谧之中时,前方道路中央赫然矗立起一道金属隔离栏,数名身着便装、胸前佩戴工作证的工作人员立于栏后,手势强硬示意停车。
李先生下车交涉,对方语气坚决地告知:此处已划入纳木措景区全域管控区,所有非藏籍牌照车辆一律禁止通行,须折返至数十公里外的游客集散中心,全额购买245元套票,并换乘指定摆渡车方可进入。
李先生当即指向路边醒目的“S206”省道里程碑与交通标志牌指出:这是国家法定干线公路,属全民共享基础设施,景区无权设卡限行。
但对方未予回应,仅重复强调“此地归我们管辖”,必须服从其内部管理规则。双方在海拔4300米的凛冽寒风中持续争执,每一次开口都需耗费更多体力,每一次吸气都像在吞咽细碎冰晶。
僵持两个多小时后,李先生拨通110报警电话。经当地派出所现场协调,工作人员极不情愿地移开路障,放行车辆继续前行。
然而放行并非终点——李先生刚驶过拦截点约百米,一辆悬挂景区专用号牌的白色越野车即从岔道疾驰而出,稳稳跟在其后,始终保持30至50米距离。
只要李先生轻踩刹车、降低车速,或伸手取出手机准备记录湖光山色,后车便会立即短促鸣笛施压,节奏精准得如同设定程序。
途中一次,李先生实在难抑心动,在一处视野开阔的湖湾缓缓停驻,想凝望那片被称作“神之镜面”的湛蓝湖水。未及举镜,两名工作人员已快步上前制止,明确要求“此处严禁停车观景,请即刻驶离”。
稻城亚丁的前车之鉴
就在一周前的5月28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发布《关于提级整治稻城亚丁景区问题的通报》,全文措辞严谨、态度坦诚。
通报完整接纳社会关切,直指景区违规封控S462省道、限制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强制销售120元往返摆渡票等核心问题,向全国游客及公众郑重致歉,并宣布自5月29日起暂停收取全部观光车及摆渡车运输服务费用。
事件导火索源于网络曝光:稻城亚丁将S462省道长达38公里的路段整体纳入景区管控体系,在公路主干道设置固定岗亭,对过往社会车辆强行拦截,仅允许持票游客乘坐其自营摆渡车进出。
舆论迅速发酵,大量网友质问:由财政出资修建、全民通行的省级干线,岂能沦为景区私设关卡、坐地收钱的“收费走廊”?
甘孜州政府反应迅捷,第一时间成立跨部门联合专班,成员涵盖发改、文旅、交通运输、林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九个关键职能单位,进驻景区开展全链条核查与靶向纠偏。
专班同步启动权责边界复核机制,重点厘清涉事路段土地性质、生态功能分区、交通管理权限等法律事实,依法依规界定行政管辖归属,坚决纠正越权管控行为。
甘孜州发改委同步下发专项通告,明确暂停执行稻城亚丁景区全部机动接驳类收费项目,待完成第三方成本监审后,严格依照《政府定价目录》与听证程序重新核定标准并公示施行。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建省级督导组,联合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司法行政等部门,对甘孜州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全过程跟踪问效,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游客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245元套票的争议
纳木措景区的票价结构长期处于舆论焦点。据当雄县人民政府官网2025年5月1日发布的《关于纳木措景区执行旺季票价的公告》,扎西半岛景区旺季套票为210元/人(含110元门票+100元观光车票),淡季则为145元/人(含60元门票+85元观光车票)。
而李先生所遭遇的圣象天门区域,政策适用更为复杂。早在2022年3月31日,西藏班戈县文旅局即发布《关于禁止在纳木错北岸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的公告》,明令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擅自进入纳木错北岸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圣象天门正位于该禁入范围之内。
公告第十三条特别载明:对非法进入保护区者,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视情节处以100元至5000元罚款。
吊诡的是,主流旅游预订平台、短视频种草内容、图文攻略网站仍广泛传播圣象天门“开放游览”信息,部分平台甚至仍在上架销售标价245元的“圣象天门深度游套票”。
由此形成鲜明悖论:行政命令明令禁止,商业渠道公然售票;法律红线清晰划定,市场操作照旧运行。
多位实地游客反馈,支付245元购票后乘坐摆渡车进入,却发现所谓“核心景区”基础设施严重缺位——指示系统模糊、休憩设施匮乏、应急通讯中断,部分区域连简易移动厕所亦未配置。
更令人失望的是,摆渡车全程采用“定点停靠、限时逗留”模式,仅允许在3个预设观景台各停留8分钟,其余沿途壮丽地貌均被高速掠过,无法驻足、无法深读、无法沉浸。
景区“圈地”背后的利益动因
稻城亚丁与纳木措并非孤例。近年来,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沽湖摩梭文化生态区、云南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等多地知名景区,均被查实存在类似操作。
其共性极为显著:将国省道、草原牧道、湖泊岸线、高山垭口等本属公共空间的自然通道,通过设立物理隔离、张贴告示、派驻人员等方式纳入“景区管控区”,继而叠加高额门票、强制接驳、高价摄影许可等多重收费。
此类“空间收编—服务垄断—价格加码”的运作逻辑,背后是清晰的地方财政驱动。在多数西部旅游目的地,文旅产业贡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超35%,而门票及关联服务收入常占景区运营总收入的68%以上。
为完成年度财政增收目标,部分地方政府默许甚至推动景区扩大“有效管控面积”,将原本开放共享的景观资源转化为可计量、可计费、可审计的营收单元。
其中,摆渡车业务已成为利润最厚的板块之一。不少景区刻意将游客服务中心选址于距核心观景点40公里以外的低海拔区域,再以“生态保护”“安全管控”为由,限定唯一通行方式为景区自营摆渡车。
据行业第三方测算,此类摆渡线路单车日均运营成本不足800元,而旺季单日单趟票价收入可达1.2万元,毛利率常年维持在85%以上,远超文旅行业平均水平。
专业媒体人视角:公共资源绝非提款机
从稻城亚丁到纳木措,短短七日内接连爆发两起性质高度雷同的公共道路管控事件,显然不是巧合。它暴露出当前旅游治理体系中的结构性短板,亟需系统性审视与制度性破题。
公共道路的法理属性不容稀释。 S206、S462等省道系国家投资建设、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法定路网序列的公共产品,其产权归属国家,管理主体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任何景区、县乡政府均无权擅自设障、限行、收费。
自然遗产的全民属性不可让渡。 纳木措作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地质公园、西藏三大圣湖之一,其生态价值与文化象征意义属于全体国民,景区管理机构仅为受托履行保护职责的公共服务主体,而非资源所有者或经营受益方。
景区的核心使命应是守护与赋能,而非变现与割裂。 生态保护需要资金投入,公共服务需要运维支撑,但这些必要支出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透明可溯、公众认同的基础之上,绝不能异化为逐利工具。
真正可持续的旅游发展,应根植于“游客获得感”这一终极标尺:用更智能的预约系统替代人工拦堵,用更丰富的导览服务替代单一摆渡,用更完善的应急保障替代粗放管控,让每一处风景都成为值得驻足的理由,而非必须付费的门槛。
监管闭环必须真实落地。 两次事件的发生,根源在于日常监管形同虚设。景区擅自扩界、违规设卡、强制消费等行为,往往早有苗头、已有投诉、已有舆情预警,却未触发监管响应机制。
这要求各级文旅、交通、市场监管部门构建“线索即时响应—现场快速核查—结果限期反馈—整改动态公示”的全周期监管链,对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实施“一案双查”,既查景区违规事实,也查属地监管失职责任。
旅游经济转型已无退路。 随着Z世代成为主力客群、沉浸式体验需求激增、低碳出行理念普及,依赖门票和摆渡车的“通道型盈利模式”正加速失效。
未来竞争力将取决于:是否具备基于生态承载力的精细化流量调控能力,是否拥有融合在地文化的原创内容生产能力,是否建成覆盖“行前—行中—行后”的全链条数字服务能力。唯有如此,才能让纳木措的湖水映照游客笑容,而非倒映收费岗亭的阴影。
官方信源
四川省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关于提级整治稻城亚丁景区问题的通报》(2026年5月28日)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暂停收取稻城亚丁景区观光车及摆渡车交通运输服务费用的通告》(2026年5月28日)当雄县人民政府官网《关于纳木措景区执行旺季票价的公告》(2025年5月1日)当雄县人民政府官网《纳木措景区执行淡季门票价格》(2026年3月13日)西藏班戈县文旅局《关于禁止在纳木错北岸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的公告》(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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