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5日讯 6月5日,滨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滨州市2026-2028年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克现,滨州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和物资保障科科长方振梅,滨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范晓天,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培训科科长孙洪涛,对新一轮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安排,政策要点、保障范围、理赔标准等方面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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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现介绍,实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滨州市自2018年该项目实施以来,累计投入保费7988.45万元,支付赔款9250万元,受益群众8860户。今年,《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2026—2028年)》出台后,滨州市严格按照省方案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一轮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策,坚持保民生、兜底线、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保障结构、细化赔付标准、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质效,让保障更精准、救助更及时、群众更安心。

新一轮政策始终坚守三个不变。保障对象不变,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本地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临时来滨出差、旅游、务工等所有人员,均同等享受人员保障政策;保障主线不变,聚焦自然灾害、特定意外事故两大类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费标准不变,继续实行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标准,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全额承担,群众零缴费、零负担,真正实现全覆盖、普惠性、无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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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政策实现范围更全、标准更清、流程更优、机制更顺,重点构建了六大保障体系:保障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5种特定意外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保障自然灾害导致的住房损毁;保障政府组织的临灾避险与灾后安置;保障旱灾导致的饮水困难;保障抢险救灾人员伤亡,全方位、多层次守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基本生活。

下一步,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将牵头压实承保机构责任,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督促承保机构快查勘、快定损、快赔付,严格执行赔付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救助兑付不打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根基。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