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反映湘江新区江山境三期开发商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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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本人为江山境三期6栋2楼业主,于房屋开放日5月22日实地查验房屋,发现自家阳台底部存在高度70cm墙体结构,导致阳台玻璃可视高度仅1.7m,而同楼栋其余标准楼层窗户玻璃高度为2.2m,采光、视野、使用空间严重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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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全过程中,置业顾问未口头告知该户型阳台存在低矮墙体遮挡;户型图纸、《非标准户型特别提示》文件内,均未提及窗户高度受限、阳台底部结构遮挡等关键不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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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后主动对接开发商沟通,开发商单方面将该结构定义为女儿墙,仅以提示过“女儿墙可能对二层视线造成干扰”作为免责依据。经咨询建筑专业人员,该位置实际为结构反梁,不属于女儿墙范畴。

多次和开发商售后、营销部门协商沟通,对方拒绝给出合理解决方案,推诿拖延,拒不正视隐瞒告知的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开发商存在以上违规行为:

1、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规定,建筑反梁、外立面结构导致窗户高度压缩、视野采光受限,属于直接影响购房决策、房屋价值的重大不利因素,开发商必须在售前全面、精准、专项提示,不能用笼统条款笼统概括免责;

2、将结构反梁谎称女儿墙进行解释说明,属于对房屋结构做出误导性陈述,涉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相关要求;

3、签署的非标户型提示文件未针对性列明窗户尺寸缺陷,未尽充分提示义务,不符合住建部门商品房不利因素公示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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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以下请求:

1、 请区住建局市场监管科室介入核查该楼盘销售公示流程是否合规,对开发商隐瞒房屋结构缺陷、混淆建筑概念误导购房者的行为依法核查处置;

2、请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开发商虚假解释、未尽告知义务的行为,依法开展调解;

3、要求开发商限期给出正式解决方案,方案任选其一:

①对阳台反梁部位优化改造,恢复窗户标准高度;

②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全额退还已付房款及相关费用;

4、要求职能部门出具书面核查答复,本人可提供现场实拍照片视频、户型图纸、非标提示文件等全部佐证材料。

对此,相关部门也给出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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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称:经核实,长沙招商蛇口江山境项目楼盘三期主体已完工,通过验收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将于六月底交付。结合现有证据核查,暂不能认定长沙招裕房地产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联系观沙岭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