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宁市青秀区的一个小区里,因为有人长期投喂,流浪猫越聚越多,引发了众多业主的强烈反对。看似“有爱”的行为,背后究竟藏着什么隐患?
在南宁凤岭·麒麟堡小区,流浪猫常年出没。小区三面是通透栅栏,流浪猫可以轻松穿梭,在周边多个小区间来回活动。
南宁凤岭·麒麟堡小区保洁员 黄女士:流浪猫是真的好多,就在这里,这一路上去都是这样。
业主们反映,流浪猫之所以聚集,主要是因为长期有人投喂。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一些角落里放着新鲜猫粮,甚至连小区保安也承认自己偶尔会喂。
南宁凤岭·麒麟堡小区保安 陈先生:我们也养有狗,所以说对这个动物也有爱心的,每天吃的饭菜,都丢给它,它就会来吃的。
在小区里,物业公司贴了温馨提示,劝阻大家投喂。物业也经常对小区环境进行消杀,但对流浪猫却毫无办法。
南宁凤岭·麒麟堡小区业主 江女士:它可能对人也不安全嘛,有细菌,还有其他的过敏原,这离学校又近,好多,这个培育机构画画的,跳舞蹈的,有很多小孩来的。
流浪猫身上可能携带跳蚤、弓形虫、狂犬病毒等病原体。它们扎堆聚集,会将人畜共患病、寄生虫、细菌病毒等安全隐患直接带入小区。医生提醒,一旦被流浪猫抓伤,要及时接种狂犬疫苗。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犬伤门诊副主任医师 邓上勤:被抓伤了,破皮了,一条红印 ,有点血浆渗出来,有明显的出血,动物的口水污染我们的眼睫毛、口腔、会阴部、肛门这些敏感的黏膜,都需要冲洗伤口和打狂犬疫苗。
除了健康风险,投喂还有法律隐患。律师指出,长期固定投喂,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饲养关系,一旦流浪猫伤人,投喂人要担责。
广东法制盛邦(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梁瑞迎:长期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投喂流浪猫狗,提供稳定食物来源,这种行为会使流浪猫定居,聚集在公共环境中侵害公共利益,在司法实践中,该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事实的一个饲养或者管理关系,投喂人负有管束与安全保障的一个义务,若流浪猫在此期间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或伤害的,投喂者就要承担相应一个法律责任。
(来源: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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