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最近闹得沸沸扬扬这案子——

【#】近日,河北邢台一名女子街头脚踹男子头部一事引发关注。4日下午,@大河报 记者致电河北省邢台市公安交警支队襄都二大队,工作人员称事故双方是认识的,两人在行驶过程中口角升级并爆发冲突,事件已移交给辖区派出所。随后@大河报 记者致电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记者表明来意后,当地警方挂断电话,未予回应。 光天化日之下,女子踩踏倒地者头部,如此恶劣行凶,到底是为什么?网传邢台女子当街狠踹男子头部,当地交警表示双方认识,属于私人矛盾,已经移交给了辖区派出所,可大河报记者求证却被派出所挂断电话,视频发酵数日,当地迟迟没有发布权威通报。

就是这么一段视频炸出了全网的怒火。5月底,河北邢台七熙广场附近的城市道路上,一名赤裸上身的男子仰面躺在车行道上,一动不动。一名黑衣女子对准他的头部连续猛踩。马路边有人围观,却没人上前阻拦。视频传到网上,大多数人的反应就是,地上这个人会不会被活活踩死?

最初网传消息是交通纠纷,女子肇事逃逸,以为地上那个老年男子倒地是在“碰瓷”,于是对其实施战争踩踏。而到4号(昨天)下午,大河报记者致电邢台市公安交警支队襄都二大队,工作人员称事故双方是认识的,两人在行驶过程中口角升级并爆发冲突,事件已移交给辖区派出所。

在没有进一步消息之前,姑且暂时相信这一波,原来不是老人,是年轻男性;不是交通事故,是口角演化出的暴力;施暴者和受害者确实“认识”……那然后呢?

“双方认识”就能可以当街踩头?“私人矛盾”就可以不用管了?一如我前几天写的《》,警方也是说什么“个人纠纷”。
当地交警部门的口吻里,“私人矛盾”几乎带着一种“你懂的,不是什么大事”的潜台词。可我们看到的画面是什么?是一个成年人在公共道路上,对准另一个丧失反抗能力、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类的头部反复猛踩。
这难道不能算“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吗?管你们是情侣、兄妹、夫妻还是拜把子兄弟,一旦把暴力搬到公共道路上,对准毫无防御能力的人的要害部位下脚,这就不是“家里的事”了,这是全社会的事。
“私人矛盾”从来不是暴力的豁免标签。家庭暴力也是私人关系,但反家暴法恰恰建立在“私域暴力也是公共秩序问题”这个共识之上。更何况这里是马路中间,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人来人往,车进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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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本案真正让人不寒而栗的,不是什么熟人吵架,而是当地莫名其妙的态度。
说实话,如果最终调查确认男子伤情轻微、双方和解、女方被依法训诫、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等等,公众未必不会接受一个合理的处置结果。但前提是你得说出来。
可现实是什么?事情发酵好几天了,当地公安机关至今没有发布一份正式的警情通报;大河报记者致电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对方听完来意直接挂断电话

,未予回应;对外释疑的口径,只由交警大队一个“工作人员”在电话里随口给了几句,既不正式,也不完整,还难以追责。这就是问题所在。

不是公众非要钻牛角尖,而是面对一段触目惊心的施暴视频,你不给权威事实,就等于把解释权拱手让给谣言。有人猜“人被踩死了”,有人怀疑“女方是不是有背景”,有人质问“当地在捂盖子”……每一种猜测都有毒,而解药只有一味,那就是一条及时、透明、有署名的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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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同期的邵阳县“24岁男子无故殴打路边老奶奶”,6月3号事发,当天就出通报。快不快?快。难不难?不难。说白了就是愿不愿意的事。

邢台当地到底在遮眼什么?可能没那么复杂,但也没那么简单。有人说,也许当地只是慢,比如基层办案要取证、要做伤情鉴定、要走程序,不可能秒出结论。这话有一定道理。侦办需要时间,这没问题。

通报不需要等侦办结束。最低限度的通报只需要讲清几条,包括涉事双方身份关系、受害人当前生命体征和伤情状态、嫌疑人是否已控制或传唤或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依法办理的时间预期。

这四句话,半小时就能发出去。发出去,所有“死了没”“谁家小姐”“捂盖子”的阴谋论就能直接哑火。所以说当地不是做不到,是没把这个事当成需要向公众交代的公共事件。这才是根子上的毛病,习惯性把“公共施暴”降格为“邻里口角”的治理迟钝——当然,但凡性别互换,保证比谁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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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妨把话说得再明白些,熟人也好,仇人也罢,马路上踩人脑袋,铁定不是家务事。侦办归侦办,通报归通报。不通报就是在透支公信力。公众要的不多,就是要一个能被当回事的态度。当地要是一直拖着,那我们也将一直盯着,不信走着瞧。我这篇要是被删了,我会继续补档,再删再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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