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爷卡上的钱不是姥姥的,拿着票据也不能证明钱就是你出的

这几天,大家都在热议52万元诉讼的事情,也都知道了被告聘请还是那个说“姥爷卡上的钱不是姥姥的”律师。

众所周知,许姥爷和许姥姥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二人共同生育了几个子女,在财产上早就分不出你我了。其实,他们的关系,和天下所有的夫妻一样,一辈子攒下的家业哪里还分得出这是你的、那是我的啊。

然而,在九江房产争夺案中,被告聘请的律师竟然说出“有购房协议也不能证明房产就是你的”,甚至还说出“姥爷卡上的钱不是姥姥的”。

窃以为,律师代理诉讼,一方面是引导当事人遵法守法,另一方面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代理律师也像街头巷尾那些不讲理的人一样,公开胡搅蛮缠,公开拿着不是当理说,那么,那纯粹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变着法儿地对抗律法了。

俗话说,嘛人找嘛人。六年了,我们在二八中确实领教了什么叫“同频共振”。代理律师这个样子,当事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说起许妈提前垫付的52万元,被告用尽了招数,几乎把能说的理由都说遍了。最著名的就是“拿着票据也不能证明钱就是你出的”。这是无知还是无赖呢?

大家都有这样的体现:我们去任何一个地方消费,都要先把钱花出去,才能拿到一张票据。也就是说,我们花出去的钱,和手里得到的票据是等价的。这样说吧,你没有花钱,想要一张票据,那只能走非法途径了。

据说,伞姐之前就说过“拿着票据也不能证明钱就是你出的”;据说,此次应诉,尽管三蛋没有出庭,但是,她的说法也是“拿着票据也不能证明钱就是你出的”。

这样的论调,法庭会采信吗?

刚才,看到伞姐和网友互动时的留言:我不要钱,我要儿子。并且连说了三个“还我儿子”。

不是你要不要钱的问题,而是你们还不还钱的问题;“还我儿子”,你这是向谁呐喊?要想还你儿子,你必须向把你儿子抢塞给许妈的人要!你必须向等在楼道里两个多小时换孩子的人要!你必须向孩子出生的医院要!

六年了,始终拿不出淮河医院的出生证和缴费单,怎么有脸向淮河医院张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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