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6年高考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提醒
2026年全国高考定于6月7日—9日举行。为落实 “双减” 政策、严守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防范违规培训、虚假营销、涉考诈骗,维护考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现就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高考前后办学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严禁涉考舞弊与诈骗
1.严禁组织、协助高考作弊,严禁售卖作弊器材、诱导考生违规带入考场。
2.严禁编造、兜售 “高考原题、内部答案、降分录取、自主招生名额” 等虚假信息牟利,严防涉考诈骗。
3.不得传播未经证实的高考政策、命题、分数线等谣言,不渲染升学焦虑。
二、规范宣传行为,杜绝虚假营销炒作
1.高考期间全渠道禁止发布 “冲刺、押题、保分、保录取、命题专家” 等违规广告,考点周边不得派发传单、摆摊揽客、悬挂培训横幅。
2.严禁炒作 “高考状元、最高分、上线率、名校录取” 等信息,不得举办状元宣讲、借用考生成绩商业引流。
3.严禁使用 “100% 提分、必上本科、兜底录取” 等绝对化承诺,不虚构案例、不冒用在职教师名义招生。
三、规范志愿填报服务,严守经营范围
1.无资质机构不得开展高考志愿填报有偿服务;合规机构不得承诺 “稳录取、不滑档、内部调剂”。
2.严禁入校进班开展志愿宣讲、培训推介、招生收费,不与教职工私下合作揽生。
四、依规培训管理,落实双减与收费要求
1.学科类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严禁以高考集训、一对一等名义超时补课、节假日违规开课;非学科机构不得超范围开展文化课补习。
2.规范预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统一使用教育部制式培训合同,预收费全额纳入资金监管;一次性收费不超过5000元,不超过3 个月/60课时;严禁大额预收、诱导培训贷、私人转账避监管、恶意拖欠退费。
3.落实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做好学员安全教育与防护。
五、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查自纠
各培训机构即日起全面自查整改,法人及实际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市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暗访,对违规机构依法采取停业整改、退费、列入黑名单、吊销办学许可等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监督举报渠道
大理市教育体育局校外培训监管举报电话:0872-2125137、0872-2121489
来源:大理市教育体育
编辑:向红玉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第六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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