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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州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大组干任公示〔2026〕第11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席玲等5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女,汉族,1977年7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经研究,该同志拟进一步使用。

,男,彝族,1976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副书记。经研究,该同志拟进一步使用。

汪国武,男,汉族,1975年3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经研究,该同志拟进一步使用。

徐淑英,女,汉族,1977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李莹辉,男,白族,1984年1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政委。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市)委常委。

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6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举报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举报中心),邮编:671000,联系电话:0872—12380。

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2026年6月5日

来源:大理先锋

编辑:向红玉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第六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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