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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于榴莲的消费纠纷,为何在网上引发热议?日前,两名女子花182元,购得一个榴莲,在吃掉三房果肉后,以榴莲发苦为由,带着剩余果肉返回摊位,要求商家退款50元,被商家当场拒绝。

商家认为,如果顾客尝了觉得不好吃,不该等快吃完再退。对此,有网友调侃道:购物平台“仅退款”的风,从线上吹到了线下。这一事件,虽然以双方达成和解而告终,但提醒我们,“仅退款”本是平台善意规则,不能被恶意利用,商家绝不该为无理取闹的退货而买单。

居民消费,是畅通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提振消费。日常生活中,有的平台为实现差异化营销、提高消费纠纷处置效率,在售后环节推出“仅退款”方案,即消费者在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可直接选择退款而无需退货。

“仅退款”规则设计的初衷,是针对商品损毁、变质、腐烂、丢件等情况,买家无法退货或退货毫无意义,商家允许其无需退回货物直接退款,目的是为了简化售后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日常消费售后中,“仅退款”确实能让平台客服及早介入处置纠纷,消除退货中货物损耗的意外情况,提升平台口碑和顾客忠诚度,为促进消费的创新举措。然而,有的“零元购”“羊毛党”群体,滥用“仅退款”机制,打着“不符合消费预期”“商品有内部质量问题”等借口,侵犯商家的合法利益,甚至故意购买本不需要的商品,通过“仅退款”后,再把这些商品上架二手平台转卖,演化出一条黑灰产业链。

滥用“仅退款”的行为,损害的不仅是商家利益,更是消费者利益。对于商家而言,既承担货款的直接损失,也在举证、申诉、物流协调等环节,耗费人力与时间。倘若商家把精力都放在处理不讲道理的“维权”上,不仅会导致市场恶性竞争,而且会让企业错过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技术创新的窗口期。对于消费者而言,虽然短期获得“实惠”,但是挤压商家合理利润,可能会迫使商家将恶意退款的成本、利润损失,转嫁到普通的消费群体中,导致商品价格上涨,增加消费者购物成本。最终影响的,是市场活力与消费者的自身利益。因此,滥用“仅退款”,没有赢家。

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督促平台明确规则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情形,保障商户正当权益。今年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指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同时要看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部署开展约谈整改和排查整治,纠治“仅退款”“强制运费险”“全网最低价”等规则滥用、规则制定不合理,以及执行不透明等问题。

榴莲虽小,诚信乃大。如何维系好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平衡,是一项购物平台和监管机构,需长期关注、持续调整的系统工程。有序健康的经济秩序,离不开亿万中小商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作为消费者,需合理合规使用平台规则维护权益,只有与商家共同维护好消费环境,才能让消费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来源 | 人民论坛网

责任编辑 | 常嫦 陈慧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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