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日,杭州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16岁的陈女士因闺蜜心情低落邀请对方到自己家中暂住,并且已经为其预约了第二天的心理医生。

在暂住期间,闺蜜在客厅与猫玩耍约半小时后,突然告知陈女士已经将猫扔下楼摔死。当陈女士表示要下楼找猫时,对方发现桌上有水果刀,随即持刀威胁并施暴。陈女士被对方拽住后遭到连续捅刺和割伤。直到邻居听到动静后开门施救陈女士才得以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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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生清点确认,陈女士全身伤口共计25刀,肺及内脏严重损伤,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后续各种治疗费用至少需要十余万元。

案件发生后,行凶者作案后选择轻生身亡。其母亲曾向警方提供病历,显示行凶者疑似有中度抑郁症病史。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案件依法撤销。目前,公安部门正协助受害者申请司法救济金。

民事赔偿方面,受害者陈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目前正在向行凶者的监护人也就是其父母提出索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即使行凶者已经死亡,只要侵权行为存在、损害结果发生、两者有因果关系,监护人的赔偿责任依然存在。

截至目前,行凶者监护人的调解意愿较低。如果调解不成功,受害者一方将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继续维权索赔。

以上是综合各方公开信息,由作者整理的事件全部事实内容。本文仅为事实陈述,无不良引导,仅以作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