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黄冈,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每一起都关乎着当事人的自由和未来。今天就给大家分享高永帅律师经办的三起精彩刑事辩护案例。

先说说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杨XX在2022年8月到9月期间,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346042.2元。公诉机关指控他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承认指控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高永帅律师接手后,提出杨XX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比如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协助调查,应认定为自首;他在羁押中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小;且起诉书认定其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最终法院虽未认定自首,但采纳了获利证据不足的意见,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再看谭XX和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2023年8月,谭XX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冒充领导添加好友实施诈骗,涉及金额298万元,但因被害人警觉未遂。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公诉机关认为他们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高永帅律师为谭XX辩护,指出其行为属诈骗未遂、是从犯,且不应认定对全部诈骗金额担责。卢XX的辩护人也提出他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犯罪未遂、主观心态不强等,请求适用缓刑。法院最终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最后是王XX涉嫌贩卖毒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王XX两次协助联系毒品交易,还明知是犯罪所得仍转移25万元现金。高永帅律师提出王XX主动投案构成自首、是从犯、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数罪并罚。最终公诉机关提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这几个案例给咱们普通人提个醒:第一,千万别贪图小利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然可能惹上大麻烦;第二,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拥有法学学士的学历,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复杂的刑事问题时格外从容。在这三起案件中,他精准识别量刑情节,有效沟通促成当事人认罪认罚,制定清晰的数罪并罚策略,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这就是这三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