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打了三十年的制度,说变就变了。
6月5日,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7月5日。这不是地方上的“小修小补”,这是从法律根子上的全国性大动作。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堪称公积金制度自1999年诞生以来最深刻的一次改革。
在此之前,这条条例只修过两次。在房地产供求关系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的今天,它终于迎来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修”。
问题的症结在哪里?住建部自己的说法很客气:“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翻译成人话就是:现在的老百姓,不是人人都在买房了。你非要把这笔钱锁死只能用来买房,那这不就是逼着大家干瞪眼吗?
截至2024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突破32.79万亿元,缴存余额高达10.92万亿元。这是个什么概念?超过两个贵州省的GDP。而这些钱,超十万亿长期趴在账上,对绝大多数缴存人来说,只是一个“看得到、摸不着”的数字。
新政一出,超十万亿“沉睡资金”终于有了被唤醒的可能。
修订稿最核心的变化,是把提取使用范围从6种拓展到了9种。新增的三项值得逐条拆开看。
第一,装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了。过去三十年,多少人买了房之后囊中羞涩,装修只能靠借。现在公积金帮你兜这个底了。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得透彻:这个调整顺应了住房进入“存量时代”的大趋势,公积金正从过去主要支持买房,转向同时支持租房、修房、养房。
第二,支付物业费,可以提取了。过去,很多老旧小区的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下降,居民更不愿意交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现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相当于打通了一个死结。既能帮居民减轻持有住房的日常负担,又能给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形成“居民减负-企业增收-服务提质”的良性循环。
第三,提取范围还留了一个活口——“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这一条看似是例行公事的兜底条款,实际上极具想象力:这意味着,未来什么算“住房消费”,可以由国务院灵活扩展,制度不再被僵化的条文困死。上海市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评价说,公积金的支持链条已经从“买房那一刻”延伸到了住房消费的“全生命周期”,包括购房前、购房中和购房后。这不仅仅是修修补补,这是从“买房专用”到“住有所居”的底层逻辑重构。
还有一个细节,很容易被忽略,但信号意义极强。
在征求意见稿中,“支付房租”被提升至九大提取情形的第一位,排在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之前。政策没有喊口号,数据会说话。2024年,全国2257.44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720.57亿元用于租房,同比分别增长22.28%和33.93%。一个年增长超过三成的数字,说明租房提取的需求正在猛烈爆发。新市民、青年人、刚毕业的大学生——这些人群短期内可能根本没有购房能力,但租房是他们最现实的刚需。把租房提取放在第一位,就是在用法律语言告诉所有缴存人:不买房的人,同样有资格享受这笔钱。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突破,是缴存人群的扩展。
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中国,灵活就业人员的规模早已突破2亿。
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自由职业者、主播——这些新兴就业群体长期以来被传统社保制度“漏掉”,公积金更是想都不敢想。
他们是城市最活跃的建设者,却住在最不稳定的出租屋里,为住房焦虑,却从未被制度庇护。
新政的落地方式是“一城一策”,由设区城市政府制定具体办法。
这给了地方因地制宜的弹性,但也埋下了一个悬念:各地的推进速度能有多快?那些财政压力大的城市,会不会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门槛设得太高?这些都是后续执行中需要紧盯的地方。
还有一个让无数跨城工作的年轻人头疼多年的问题:我在A城缴存,能不能在B城买房?
过去,这个问题的答案往往是“很麻烦”“得跑断腿”。
现在,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健全住房公积金异地协同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实际上,“亮码可办”已经在各地推开。缴存职工只需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申请并生成一个“电子码”,在异地办理贷款时出示即可,无需再提供缴存证明、异地贷款证明、个人缴存明细等一堆纸质文件。
依托全国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异地购房提取、贷款申请、账户转移等高频业务已经实现了“数据跑路”。住建部这次把“互认互贷”写进了修订稿,本质上是在做两件事:一是让真正在工作地缴存的人,在任何想安家的地方都能用上这笔钱;二是打破各地公积金中心的属地利益壁垒,把“地方小金库”变成“全国一盘棋”。
四川省那位在成都工作、在老家绵阳买房的工程师,就遇到过这个典型困境。新政要是真能落地,像他这样的数百万跨城工作者,终于不用再为了一纸证明来回折腾了。
这次的修订稿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但非常关键的改动: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用途变了。
过去,这笔钱主要用于支持廉租房建设。现在拓展到了“建设、筹集、运维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领域相关公共支出”。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不仅能帮你自己买房租房修房,还会被统筹用于整个住房保障体系和城市更新项目。把钱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这是对10万亿缴存余额最大的尊重。
最终决定一个制度是否成功的,从来不是它的条文有多漂亮,而是它能不能解决真实的问题。
回顾公积金制度的演进史,它诞生于1991年的上海试点,1999年首次立法,2002年第一次修订。彼时中国刚启动住房商品化改革,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公积金的首要任务是“筹集建设资金”。如今,中国人均住房面积已突破40平方米,市场从“有没有房子住”转向“住得好不好”。就像同策研究院联席院长宋红卫说的,未来公积金的核心需求将集中在住房修缮、改造、微更新,比如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住房体检和住房保险——这些都会是公积金发挥作用的环节。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条例修订不仅仅是技术性的条文调整,更是一个划时代的政策信号:公积金不再是房地产上行周期的“购房提款机”,而是中国住房制度从“增量时代”迈向“存量时代”的重要制度支撑。这是一个迟到了十年的转向,但终究还是来了。向那些在决策中推动这项改革的人致敬。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