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6年高考安全顺利进行,维护考点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高考期间对全县部分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6月7日0时至2026年6月9日18时。
二、管控区域
以下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空域为临时禁飞区:
1. 民权一高考点(人民路)
2. 民权一初考点
3. 民权一高考点(工农路)
4. 民族学校考点
以上管控区域以各考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三、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四、管控措施与法律责任
(一)管控期间,除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依法批准执行医疗救护、警务、应急救援等特殊飞行任务外,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管控区域内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二)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无人机反制设备,对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依法实施迫降、驱离、拦截等措施。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在管控区域内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方式
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发现违规飞行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民权县公安局
2026年6月6日
来源:平安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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