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家五金制品公司委托律师处理与XX建筑工程公司的欠款纠纷。被告承接佛山工地建设工程,采购五金材料用品后恶意拖欠。虽未签合同,但微信记录可证法律关系。开庭被告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支付全部款项、1.5倍利息及承担受理费和保全费。委托人此前合作账户已注销,律师申请网络查控成功保全财产。律师建议企业从源头防控债务风险,发生问题尽早咨询律师维权,并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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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与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全解析

在商业活动中,建设工程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深入了解这类纠纷的处理方式及相关要点。

一、案情详述

佛山一家五金制品公司委托我们处理与XX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欠款纠纷。该建筑工程公司在佛山承接了多个工地的建设工程,在两年内从原告处采购五金材料用品多达200多单。2019年前后,被告支付了部分货款后,便开始以各种借口恶意拖欠款项近两年。到2021年,更是直接拉黑微信、不接电话。

二、案件关键问题剖析

没签合同能否起诉

原、被告双方虽未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购销合同”“订货协议”“建设工程合同”等文书,但原告保留了微信聊天记录,这些记录可证明双方的法律关系,同时送货、对账等在微信也有记录,对案件处理帮助很大。所以,债权人和债务人都要重视保护微信电子证据,防止丢失、删除,尤其要注意智能手机的智能清除缓存操作。

被告不来开庭能否判决

本案开庭当天被告未到庭,但资料已送达,法院可直接缺席审理。最终在开庭后第二天直接判决。值得一提的是,本案证据众多且零散,代理律师将事实和证据整理得有序、逻辑清晰、简洁又重点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审判人员高效处理案件,迅速作出判决。本案最终判决被告需支付我方委托人全部款项及1.5倍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也全都由被告承担,委托人胜诉。

没有财产线索怎么办

本案中,委托人此前与被告合作的账户已注销,无法查封。后经律师向案件受理法院申请网络查控,最终成功保全了相应财产。这体现了在处理纠纷时,即使没有初始的财产线索,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仍有可能实现财产保全,保障自身权益。

三、律师建议

近两年,受全球疫情影响,经济发展受挫,货款难收、工程进度款逾期、债务无力偿还等情况屡见不鲜。为降低债务问题风险,建议从源头上防控,从专业角度帮企业全方位把控业务流程风险。若已发生债务问题,应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收集证据启动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建设工程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及要点。无论是合同签订、证据保留,还是应对被告缺席、财产保全等问题,都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法律依据。希望广大企业和个人在面对类似纠纷时,能够从中汲取经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