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医疗纠纷,可以封存监控吗?
可以要求封存监控,但法律未强制“封存”,实务靠“证据保全+调取”,且必须快。
一、法律依据
依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2025.4.1施行):医院属公共场所,监控至少保存30天;利害关系人可申请调取,医院不得无故拒绝。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虽未单列“监控封存”,但监控属视听资料证据,可参照病历/实物的保全规则处理 。
二、能封存哪些监控
- 可申请:大厅、走廊、电梯、护士站、抢救室门口等公共区域。

- 不可申请:普通病房、医生办公室、手术室内部(隐私区域,一般无监控)。
三、实操步骤(关键:72小时内)
1. 书面申请:向医务处/保卫科提交,写明:患者姓名、时间、地点、摄像头编号、“保全原始录像,防止覆盖”,要回执。

2. 医院配合:双方在场,封存硬盘/服务器记录,签字确认;医院通常不直接给复制件。

3. 不配合→报警/卫健委:报警固定“拒绝保全”证据;向卫健委投诉,要求责令保全。

4. 诉讼→申请法院调取:起诉后书面申请法院调取并固定证据。
四、核心风险
- 监控仅存30天,超期自动覆盖;越早越好,最好24小时内。

- 医院常以“设备故障、无权限、隐私”拒绝;务必留书面记录/报警回执,后续可推定医院过错。
五、一句话总结
能要、能封、能调,但必须快+留痕;监控是证明“延误救治、未查房、转运不当”的关键证据。

(本文作者王海波律师,专做医疗纠纷法律事务,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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