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药店 作者:酒浅

日前,黑龙江同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告诫通知 》,响应今年1月 《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远程药学服务” 有关 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另外强调,2026年6月 前,所有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未能配备的,核减处方、甲类OTC等药品的经营范围,或者办理注销 《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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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提到,在规定期限内,药店 未配备驻店执业药师,且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减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及需要执业药师指导方可销售药品经营的,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对已核减《药品经营许可证》处方药等经营范围或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处方药品或药品经营的,市市场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执业药师“挂证”突出地区,将狠抓药店配备

今年1月,国家九部门发布的《 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现已成为医药零售业发展方向的关键指引。梳理发现,该文件提到了执业药师的配备必要性和多个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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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同样提到, 药学服务平台可作为执业药师和相关药学服务人员不在岗期间或非工作时段的补充服务,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零售企业,不得降低或取代执业药师驻店配备要求。

这意味着,远程药学服务不能替代线下药房驻岗执业药师,两条线路同时进行。

在药监方面,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2025年是执业药师配备“过渡期”最后一年,从2026年起,所有药店须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在医保方面,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店专项飞检,其中执业药师“挂证”同样是检查重点,并且与定点资格紧密挂钩。另据多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文件 ,执业药师是药店的重要医保支付考核对象。

在这样的环境下,执业药师配备矛盾(涉及挂证)相对突出的一些三四线城市,开始严抓执业药师配备问题。而上述同江市政策,正是此类动作的一个缩影。

受此影响,广大县域地区的一批中小药店企业,直接面临生存大考。

按照要求,药店企业如果想保留完整经营范围,需要全职聘用执业药师;又或者放弃处方药,减少人员成本的同时,限制自身的经营范围;再或者直接注销,退出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同江市 作为地方县级市率先亮剑,针对执业药师配备问题“重拳出击”,将直接影响当地药店行业竞争格局。另外,上述 同江市政策或被其他地区复制借鉴,带来更广泛的监管连带效应。

面对以上情形,药店该如何应对呢?

第一,在目前执业药师监管趋势下,连锁药店需组建执业药师运营团队,统一调度,轮值驻店,通过“全职+兼职+远程”的组合模式去应对配备难题, 彻底抛弃“挂证”模式。

第二,药店实在配不到执业药师,应按照规定缩减经营范围,并且主动转型,优化经营品类。例如,门店重点 聚焦乙类 OTC、医疗器械、大健康消费品等,定位于“健康服务店”,走轻医保化路线。

第三,药店企业应 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制度,其中包括执业药师履职,处方销售规范性、医保支付合规性等

同时,企业管理者也要转变对执业药师配备的看法,从“人员合规成本”转为“专业服务保障者”,利用门店执业药师资源加码布局用药咨询、慢病管理、全周期健康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