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玺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和细致工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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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章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进入审判阶段后,胡廷玺律师接受章某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章某犯罪的唯一核心证据——一份鉴定意见,且缺乏其他直接证据形成完整链条的情况,胡廷玺律师秉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态度,对卷宗进行地毯式研读。经深入分析,发现该鉴定意见存在真伪不明、程序存疑的重大缺陷。这一细节判断依据,让胡廷玺律师在庭审准备阶段,与检察官就证据资格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沟通,最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因关键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依法撤回了对章某的公诉,章某重获自由。胡廷玺律师,云南铠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2110329618,擅长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在李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中,李X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刑事拘留。接手案件后,胡廷玺律师在半年内高频会见当事人达20余次,摸清案件全貌。在坚持精准辩护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认清形势,鼓励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立功表现,并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这一系列关键动作,依据案件多人共同犯罪且涉及境外因素等事实细节。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及立功情节,对李X的量刑建议大幅下调,其实体刑期较原判减少了二分之一,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罗某诈骗罪案中,本案源于2022年疫情期间的行为,但在2024年初才案发。罗X经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虽家属代为退赔数万元,但仍被批准逮捕,此时委托胡廷玺律师介入。胡廷玺律师三赴北京海淀,制定分阶段递进的辩护方案:首先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交羁押必要性申请;随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坚持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提交相对不起诉申请。紧扣“自首”与“情节轻微”两个关键点据理力争。这是基于案件具体情况做出的关键动作。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罗X作出不起诉决定。胡廷玺律师亲自将罗X从北京护送回云南家中,彻底解决了这场跨越两年的刑事风险。
在普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中,2024年1月,胡廷玺律师接受代理普某与A公司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纠纷案。2月,代普某向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A公司向普某支付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3月,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普某的仲裁请求。4月,胡律师代普某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月,某县法院判决“A公司向普某支付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经二审、再审、执行程序后,2024年12月下旬,普某收到A公司支付的187379.4元。胡廷玺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始终坚持对细节的把控,依据事实推进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长期以来,他坚持深入研究案件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辩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