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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显示与日本化学公司保土谷株式会社的合资企业SFC赢得了针对SK材料联合公司(SKMJ)的民事诉讼,该诉讼涉及“蓝色掺杂剂”(一种用于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的关键材料)的专利权。

据法律界人士6月8日透露,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61民事庭(庭长赵熙灿)于5月29日对SFC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作出裁决,支持原告SFC的诉求。法院判令SKMJ向SFC支付1亿韩元赔偿金,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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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掺杂剂是一种关键的有机发光材料,能够使OLED显示器发出蓝光。由于蓝色掺杂剂的制备难度更高,且寿命比红色或绿色材料更短,因此被认为是OLED材料行业中技术壁垒较高的领域。正因如此,能否获得高效、长寿命的蓝色掺杂剂直接关系到OLED面板的竞争力。

SFC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的OLED材料公司,由三星显示器和Hodogaya持有股份。SKMJ是一家成立于2020年的公司,由SK Materials和日本OLED材料公司JNC持有股份。

自2019年以来,这两家公司一直在韩国和日本就蓝色掺杂剂专利进行诉讼。双方都声称对方侵犯了各自的专利,由此引发了诸多争议。随后,在相关专利纠纷中获得胜诉判决后,SFC于2022年9月提起本诉讼,请求法院对SKMJ发出专利侵权禁令。

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在于SKMJ生产的蓝色掺杂剂是否属于SFC专利的保护范围。SKMJ辩称其化合物是与SFC专利不同的独立物质,化学结构也不同。SKMJ还声称其拥有与该物质相关的其他专利,因此拥有生产和销售该产品的合法权利。

然而,法院驳回了SKMJ的辩解。经比较两种物质的化学结构和专利权利要求,法院认定SKMJ的产品具备SFC专利保护的所有关键技术特征。对于SKMJ声称拥有其他专利,法院也裁定这不能作为其免除侵犯SFC专利责任的理由。

考虑到SKMJ的总收入和行业平均利润率,法院计算出的赔偿金额为2.5亿韩元。然而,考虑到SFC提出的1亿韩元索赔,法院最终判令SKMJ向SFC支付1亿韩元的赔偿金。

业内人士认为,此案凸显了OLED材料市场中专利的重要性。由于蓝色掺杂剂需要复杂的材料结构设计才能提升性能,因此率先获得核心专利的公司极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顺天乡大学显示材料工程系教授文大奎表示:“为了高效、长寿命地生产蓝光,材料的成分和结构趋于相似。”他补充道:“这意味着先获得专利的一方自然会占据优势。”

SKMJ表示:“我们将在审查判决后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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