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天津滨海新区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10·24”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25年10月24日19时49分许,位于滨海新区太平镇友爱村的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内,流体装卸臂上的致断螺栓式拉断阀的螺栓因过载被拉断,致使与其连接的槽车罐中的液氯发生泄漏并扩散,造成3人死亡,2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34.85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经调查认定,天津滨海新区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10·24”较大中毒事故是一起因企业长期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章不循、纵容卸氯司机违章作业、非法使用未经检测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未定期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维保、擅自解除安全联锁,属地党委政府安全管理弱化,危化品和危险货物(剧毒化学品)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不力所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指出,在事故发生后,瑞福鑫公司主要负责人李长旭、其父李连波、厂长刘成玉、供氯车间主任刘庆国、设备部负责人刘金柱、采购员张迪、维修工王德平等有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采用伪造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及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方式对抗事故调查,一度误导了事故调查重点方向,严重干扰、妨碍了调查工作的开展。
事故调查组建议司法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目前,瑞福鑫公司、和平运输公司、鸿达世纪公司共15名责任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 名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名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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