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女子潘红英的遭遇引发社会关注。她因为在向精神科医生咨询睡眠问题时情绪失控说了一句“不想活了”,先后两次被强制送入精神卫生中心,累计住院161天。事后,司法鉴定以及多家三甲医院都诊断她没有精神障碍,但她却因为初诊记录被录入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而无法“摘帽”。目前,潘红英在一审败诉后已经提起了上诉。

事件要从2021年说。当时,潘红英因为伴侣梁某失联约8个月,独自承担育儿与家庭开支压力,陷入了失眠焦虑的状态。她主动前往离家只有30余米的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睡眠科咨询,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脱口而出:“有时候真的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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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医生将这句话定义为存在自杀及伤子风险,并通报了辖区街道。潘红英当时明确拒绝住院,只希望医生开一些安眠药,但在复诊时被强行带入了住院部病区,随身物品也被没收。住院期间,她所有的申辩都被认定为精神病发作的典型表现,最终借助其他患者的手机对外求救才得以出院。事后核实,此次收治既没有经过潘红英本人同意,也没有依法通知法定监护人,是街道工作人员越权代签了监护人文书。

2024年,潘红英与梁某婚姻破裂,因为索要孩子伙食费引发了争执。梁某最初在派出所陈述的是夫妻日常矛盾,后续却改口称潘红英手持榔头追打自己。当天下午,10余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与警务人员进入潘红英的住所将她带往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

梁某事后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过将潘红英送进精神卫生中心的想法,是接到街道办事处的通知要求配合。医院先后以“有精神障碍、确诊精神分裂症”为由让他签字,所有签字都是在医生的指导下完成的。潘红英曾以绝食3天进行抗争,医院向梁某发短信告知患者存在自杀风险、若发生意外不承担责任。最终,潘红英说服梁某配合办理了出院手续,于2024年8月19日离开医院。

2025年5月,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出具意见书认定潘红英无明显精神障碍,无智力减退,被评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后,她又先后前往多家三甲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接受精神状态测评,所有报告都一致明确:她没有任何精神疾病,精神状态、认知行为、心理状态均正常。

然而,第二次强制治疗后,潘红英的个人信息被录入了重庆卫健委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她多次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移除信息,渝中区卫健委书面答复称,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将确诊精神分裂症的病例信息录入系统,上报流程符合规定,因此无法为其移除。这意味着,即使有司法鉴定和多份权威诊断证明她无病仍然需要最初诊治的医院证明弄错了才能修改系统记录。

2025年8月,潘红英将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大溪沟街道办事处、大溪沟派出所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强制医疗行为违法并赔偿。法院认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结合潘红英2021年曾被诊断“待分类的精神障碍”的病史,认定其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联合街道办及梁某将其送医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判决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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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红英说,持榔头追打一事没有任何证据,全案卷宗也没有报警记录、接警材料或报警笔录,一审判决对她提交的司法鉴定报告等证据均未采纳。

目前,潘红英已经提起了上诉。她表示,诉讼的核心目的并非单纯追求经济赔偿,而是请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以摘掉精神病的帽子、恢复正常生活。不实的档案记录已经导致她朋友疏远、无法正常求职,而在她被收治期间,年幼的女儿出现了高度近视和眼底损伤等终身不可逆的眼部病变。

以上是综合各方公开信息,由作者整理的事件全部内容。本文仅为事实陈述,无不良引导,仅以作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