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发文称,艺人黄子韬做牙齿时被偷拍,相关照片被发到朋友圈后又流传至社交平台,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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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黄子韬发文怒斥:“你这种偷拍的行为,不经我同意私自散播出去,真的一点素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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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也引发了公众对于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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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擅自发布侵犯隐私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个人的诊疗记录、牙齿状况、医疗记录等属于私密信息,未经本人同意擅自记录并发布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付建表示,若偷拍者与发布者是同一人且是执业医师,其行为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偷拍者擅自公开他人的诊疗照片和治疗细节,直接构成对患者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和肖像权的侵害,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若偷拍者与发布者不是同一人,则应当分别承担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
来源|中国青年报、新闻晨报、都市快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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