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笔名“天涯笔客”)
有些害群之马,即便受害人使出了洪荒之力,提供了确凿证据进行举报,依然撼动不了其分毫。
更牛B的是,即便在两家官媒进行了公开报道,将害群之马的恶行掀了个底朝天后,他依然屹立不倒。
这匹害群之马,究竟有何德何能,值得有关部门不遗余力的予以保护?
近日来,新黄河与澎湃新闻这两家官媒,相继曝光了武汉民警田鹏向当事女子何女士索财、猥亵、性骚扰的丑闻。
据新黄河和澎湃新闻的报道,湖北武汉市民何女士于数年前的一起医美纠纷报案,遭时任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民警田鹏索要财物、性骚扰、猥亵,举报后遭对方打击报复,相关部门至今未给出满意答复。
信息显示,田鹏遭何女士持续多年实名举报后,是受到了相应处分的。
但这个处分,何女士一点都不满意。
田鹏曾受到过什么处分呢?
2021年,被公安局勉戒谈话;2024年9月14日,被撤销挂职副所长职务;2024年9月23日,被停职;2024年11月,被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田鹏受到的一切处分,汇集成的最终结果就是:由一级警长降为二级警长,从派出所副所长变成了普通民警。
这个处分,相当于老师用教鞭轻轻打了犯错学生的掌心三下,然后警告称,“下次别再犯错了。”
何女士当然不服。
她的诉求是:必须追究田鹏的刑事责任。
但有关部门对何女士的回复是:田鹏存在“言语调戏”但无犯罪事实,达不到追究田鹏刑事责任。
如果一个民警只是收点小钱,调戏下妇女,从纪律的角度最多被开除公职,从法律上确实很难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田鹏的所作所为,并不仅仅如媒体报道的索要财物、性骚扰这么简单。
根据何女士在举报材料中的讲述,田鹏向她索要财物时,是以威胁的方式索取的,涉嫌诈骗或敲诈勒索。
最开始,田鹏向何女士称,若不给钱,就不让报案,否则就算报案将医美纠纷的涉案人抓进去了,他可以立而不侦,立而不破。
为了让案件得到依法处理,何女士乖乖给钱。
大家评评,这算不算威胁?
后来,医美纠纷经媒体曝光后,警方立案了。
有了媒体的曝光,有了警方的立案,何女士认为,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等着走法律程序就行了。
然而,田鹏又伸手向何女士要钱了。
这一次,田鹏给出的理由是:抓人也得要钱,要请派出所吃饭才能抓人。
大家再评评,这算不算诈骗?
医美案涉案人被抓后,田鹏继续伸手向何女士索要财物。
这次,田鹏的威胁味更浓:“若不给钱,(派出所)有可能会直接把涉案人孔某给放了。
在这过程中,田鹏更是赤裸裸的向何女士说了一段足以颠覆我们对警察认知的经典台词:
“给钱才立案,睡了才是自己人!”
田鹏声称,“不给钱就不立案,这是他的规矩。否则立而不侦,立而不破。”
何女士在按田鹏要求多次给了近6万元财物及1916香烟6条后,田鹏又说,“睡了才是自己人,睡了才能立案。”
这句话,暴露的是田鹏的真实想法。
就凭这句话,田鹏还有资格继续呆在公安队伍里吗?
田鹏的丑恶嘴脸,还不仅于此。
2019年10月12日,田鹏将何女士带到他的公司,以“依法办案”为条件,要求何女士给他公司投个百八十万。
在何女士表示没钱后,田鹏又要求何女士帮他放高利贷。
划重点,田鹏身为公职人员,不仅开公司,还放高利贷。
交谈中,田鹏还威胁何女士:“你若不帮我放高利贷,就必须陪我睡觉。”
看看,这就是田鹏的真实嘴脸啊。
一个以胁迫手段索财,以威胁手段要求性贿赂,开公司放高利贷的公职人员,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条件吗?
更恶劣的是,何女士被逼无奈向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后,田鹏带两个男子直接打上门来威胁她父母。田鹏还叫嚣称,不仅要让何女士坐牢,还要让何女士全家都坐牢。
何女士实在想不通,作为一名恶行累累,完全忘记了初心,丧失了原则和底线的人民警察,遭苦主持续五年的实名举报后,被官媒曝光后,为什么就这么坚强地屹立不倒呢?
何女士的疑惑,我给不了她答案。
因为,我一般不会恶意的去揣度人。
所以,我认为田鹏屹立不倒的原因,并不是他背后的保护伞有多大,而是因为组织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所以对他进行了宽容处理。
但兵叔同时也要旗帜鲜明地表达一个观点:对田鹏这种害群之马的宽容,就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对何女士的残忍。
希望有关部门能听到兵叔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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