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案例曝光
安全生产问题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抚琴街道组织本单位专业力量,深入生活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排查发现突出隐患、典型案例,现予曝光,以作警示。
本期安全隐患曝光
点位一
点位1:沙湾路268号沙湾站6号线a1入口
存在问题隐患:动火作业未申报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相关规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在开展动火作业前须在蜀安焊平台上进行作业申报,待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才能作业。
检查人员发现有单位存在动火作业未申报的情况后,须立即告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二
点位2:营和街55号
存在问题隐患:电瓶车在单元门口停放(堵塞疏散通道)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联系当事人或物管方将车辆移走,确保通道畅通。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三
点位3:金鱼街18号鑫城府
存在问题隐患:有限空间(污水井)无安安全标识标牌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联系相关责任单位在有限空间处设置警示标志。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上期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点位一
·整改前后对比
文家巷13号,单元楼门口堆放杂物(含易燃物),已整改
点位二
·整改前后对比
圃园南一路4号 , 电瓶车停楼梯口(堵塞疏散通道) ,已整改
点位三
·整改前后对比
抚琴西路89号,地下停车库违规堆放电动自行车(僵尸车),未穿管,已整改
点位四
·整改前后对比
现代城,有限空间(污水井)无安安全标识标牌,已整改
抚琴街道将继续督促各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问题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欢迎各位市民积极参与,举报身边安全隐患。
抚琴街道办事处提醒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生产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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