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了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的一个曝光视频,他接到了一个残障人员受困被奴役的线索,专程前往保定清苑区刘庄村水泥经销点实地暗访拍摄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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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实拍来都记录:残障人士是一位无名的老人,为这家水泥经销点老板打工,每日凌晨五点开工,单日装卸二十多吨水泥,全程无防尘劳保,说是打工,二十年分文工资未给。

上官正义当面问了老板,老板轻描淡写的说 ,“老人是别人送的”、“如果死了就埋了”。

按上官正义的说法是,当地相关部门对此是知情的。

趁老板不在,上官正义还私下询问老人累吗?老人哭诉累、并渴望回家。

取证结束后,上官正义第一时间向当地职能部门实名反映,全网发布实拍视频,要求彻查老人身份,并妥善安置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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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板,长期控制老人人身自由,压榨残障人士的劳动力给自己牟利,恶劣作业环境摧残身体,这根本不是行善,是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是实打实的刑事犯罪。

二十年长期奴役、受害者是残障弱势群体、,作案情节极其恶劣,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形,基本没有任何轻判空间。不止老板,当初转手、输送老人的上游人员,一样涉嫌同罪,应该追责到底。

老板的辩解无非两点:第一,我好心收留他、管吃管住,是在行善;第二,我没打没骂,只是让他干活。

人,不是物品,根本不存在“赠送收留、无偿使唤”这一说。真正的帮扶,是给人自由、给人尊严、给人报酬、保障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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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人会问了,如果送的人是老人的家里人呢?

很多家属误以为,残障亲人自己养不起,送给别人管吃住、干活,是“托付”。但法律根本不认这种操作。

家人作为监护人,有法定扶养义务,绝对不能把无自理能力的残障亲人,转手送给外人当免费苦力。

如果查实是家属主动送走、放任亲人被奴役20年,家属涉嫌遗弃罪、协助强迫劳动罪,一样要坐牢!

听听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