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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一卿

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学院

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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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

北京大学

社会学系

助理教授

“事在人为”与“成事在天”

——中国社会的机会信念与代内流动

来源 | 《社会学研究》2026年第3期

作者 | 干一卿、王鹏

责任编辑 |胡含之

既有研究较多关注机会信念的形成,却较少探讨其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在中国情境下分析机会信念的效用,对引导积极的社会心态、畅通社会向上流动渠道具有现实意义。本研究以201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中的18~45岁群体为样本,考察机会信念及其组合对其在2010—2022年代内流动结果的影响。结果显示,优绩主义信念能促进农民阶层向上流动,但兼有宿命主义信念会阻碍其流动;混合型机会信念对一般非农阶层的代内向上流动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本研究构建阶层视角下的“可控性感知”理论框架,以阐释上述发现。本文尝试推动学界与公众对机会信念与阶层流动、社会公平之间关系的思考。

一、引言

个体的机会信念(opportunity belief),通常被界定为个体对于在当前社会中如何实现成功或取得领先地位的认知与判断,是对达成此类目标所需条件的理解与把握(McCall,2013;McCall et al.,2017)。已有大量研究证实,个体持有何种机会信念,是其社会经济地位、既往社会流动经历、家庭与社区环境、工作与教育场域、地区发展水平,乃至国家制度特征等多重结构性因素作用的结果(Kunovich & Slomczynski,2007;Merolla et al.,2011;Reynolds & Xian,2014;李忠路,2018;Lei & Yu,2021;Wang & Olivos,2024;Tang et al.,2026;赵青矣、史海钧,2026)。然而,既有研究偏重于对形成机制的解释,较少考察机会信念作为一种心理动因,如何作用于个体的发展过程与结果。

在中国情境下探讨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中国社会的机会信念呈现复杂的“马赛克式”结构,其形成根植于特定的历史与现实条件。一方面,中国有深厚的优绩主义(meritocracy)制度传统。科举制所确立的“学而优则仕”的人才选拔机制,新中国成立后推行的以竞争实现分流的高考制度,以及市场化改革所强化的以能力为核心的经济回报模式(Cao,2004),共同构成了优绩主义信念生成与延续的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广泛的社会流动机会与较高的绝对流动率(李路路、朱斌,2015;李路路等,2018)巩固了“努力—成就”正相关的社会共识。

另一方面,近期有社会心态研究表明,中国公众对努力与能力可带来经济回报的信念强度,呈现一定程度的弱化态势(Alisky et al.,2025)。这或可被视为以绩效原则为核心的机会信念,也就是优绩主义信念,在当前社会中出现动摇的表现。优绩主义信念动摇有两个可能的原因。其一,日益显性化的社会分层现实对优绩主义信念构成挑战。伴随市场化改革的纵深推进,中国社会的代际传递效应有所增强,个体的教育获得及经济社会成就与其家庭背景之间的关联度出现上升趋势,社会流动的空间受到一定制约(李路路等,2018;Zhou & Xie,2019)。其二,针对优绩主义制度本身的批判性反思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该信念的社会心理基础。优绩主义制度可能会掩盖社会不平等,催生出“傲慢的精英”与“耻辱的失败者”,这一群体差异会损害社会共识。同时,在个人层面,它也易引发心理焦虑,损害合作精神与多元价值。这些潜在后果促使学界与公众重新审视其正当性与可持续性(Young,1958;Breen & Goldthorpe,2001; Madeira et al.,2019;Sandel,2020;冯婷,2023)。在此背景下,与优绩主义制度相耦合的绩效信念亦被置于批判与省思的话语之中。受此影响,两种对绩效信念具有替代性或抵抗性的机会信念逐渐浮现。一方面,部分群体倾向于采纳结构决定论的认知框架,认为个体成功主要受制于阶层出身,个人努力难以突破由结构性位置所施加的限制。另一方面,近年来“躺平文化”“哥布林模式”(Goblin mode)等带有防御性悲观色彩的社会心态开始流行,个体通过自我弱化、放弃自我负责的价值伦理,以一种消极顺应的姿态接受既成处境,从而构成对优绩主义激励机制的隐性拒斥(廉思,2022)。

与现实变化相对应,既有研究中机会信念的概念外延已显著拓展。早期研究多将优绩主义认同或绩效原则认同视为机会信念的核心内容(李忠路,2018,2019;唐明昊、李忠路,2022;柳建坤,2024),甚至等同于其全部内涵。近年来,学者对机会信念的讨论逐步扩展至成就归因观念(黄超,2025)、社会分层信念(李适源、周洁,2025)等更为广泛的领域,形成了以“努力必有回报”的优绩主义信念、“社会位置决定论”的结构主义信念以及“运气主导发展”的宿命主义信念为主要内容的多维机会信念体系。然而,现有研究尚未系统探讨多维机会信念体系如何影响个体的发展路径,以及个体在面对多样化的机会信念时如何进行选择与调适的问题。

在上述现实与学术背景下,若干关键议题亟待厘清:在当前中国社会中,何种机会信念更有利于个体获取发展回报?秉持优绩主义信念是否仍能有效促进个体向上流动?若个体倾向于认同非优绩性因素对社会成就的决定作用,这又将对其自身的发展产生何种影响?对这些问题的回应,不仅关乎中国社会价值观与信念体系的塑造,更对理解当下中国如何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活力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基于此,本研究旨在探究机会信念对个体代内流动结果的具体影响。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简称CFPS)2010—2022年的纵贯数据,本文选取2010年时年龄为18~45岁且受访时有工作的群体作为研究对象,检验他们彼时的机会信念如何影响其在随后12年间的社会流动状况。本研究将进一步揭示上述影响的阶层异质性。具体而言,本文将致力于回答以下两个核心问题:第一,个体所持的机会信念对其实现向上流动的实际效应为何?第二,上述效应在不同社会阶层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若存在,其可能的作用机制、理论意涵及政策启示是什么?

二、文献综述

(一)中国社会的机会信念

优绩主义信念作为一种重要的机会信念,其核心在于:个体将在社会结构中成功获取优势地位归因于优绩因素,而不是非优绩因素。然而,何谓“优绩”?虽经历长期争论,“优绩”这一概念却始终缺乏普适性定义,原因可能在于“优绩”本身的情境依赖性——其内涵与边界需置于具体社会语境中方能明晰。在社会流动这一特定领域,西方学界主要将优绩分为三类:一是智商(IQ)与天赋(talent/gift),前者是个体与生俱来的认知潜能,后者是个体先天具备的卓越行事能力,二者均具有显著的生物决定性特征;二是能力(ability)与造诣(accomplishment),这一维度更强调通过后天习得与持续实践所形成的技能体系(Shepelak,1989);三是个体对自身能力的调用意愿及强度(Reynolds & Xian,2014;Xian & Reynolds,2017),涵盖抱负(ambition)与努力(effort)等主观能动性要素。值得注意的是,西方话语下的优绩主义存在一个特征,即对能力来源的区分被着意淡化,无论是先天禀赋还是后天习得,均被统一纳入“能力表现”的阐释框架。这种认知方式与中国社会的相关理解存在显著差异。在中国语境下,先天性才能在社会认可度方面远低于后天努力所得的能力。这种差异根植于儒家文化传统之中。儒家通过“人皆可以为尧舜”“君子生非异也”强调天生资质并非成才的关键因素;又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凸显后天努力的重要性。这种“化性起伪”的理念,不仅塑造了社会对公平竞争的价值期待,更成为维系传统社会秩序的重要文化机制。因此,在中国社会情境下,能力与努力构成了优绩因素的核心维度。其中,受教育水平常被作为能力的替代指标(李忠路,2018,2019)。上述本土化认知框架,一方面呼应了西方优绩理论的基本内涵,另一方面凸显了强调后天努力的价值取向,是我们理解中国式优绩主义信念的重要切入口。

与优绩主义信念相对,非优绩主义信念则认为非优绩因素决定了个体在社会结构中能否占据优势地位。相较而言,非优绩因素所涵盖的范围更为广泛。其中一种非优绩因素是结构性因素,指的是个体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以及由此衍生出的社会关系。本文将基于此而形成的机会信念称为结构主义信念(structural beliefs)。它与结构主义理论密切相关。该理论认为,个体所处的社会具有其内在结构,无论这种结构是生产关系、组织制度,还是文化符号,都可能对个体的思维和行为产生严格的约束(Kurzweil,2017)。结构主义信念的产生依赖于个体对这些约束的感知。近年来社会分层领域的研究显示,个体受到的结构性约束,如父代社会阶层、家庭社会关系等,对于其社会经济地位获得的作用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李春玲,2014;朱斌,2018;李路路等,2018)。这与当前结构主义信念的产生及传播也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

另一种非优绩因素是宿命性因素。宿命主义信念(fatalistic beliefs)是指个体认为社会经济地位的获取过程存在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且这些特性决定了最终的结果。如前文所述,优绩主义信念强调个体自身能够决定的因素,结构主义信念强调个体被赋予的结构位置,这两种信念都隐含着个体责任观或个体所在家庭的集体责任观(冯婷,2023)。与这两种信念截然不同,宿命主义信念倾向于完全否定个体与家庭责任观,转而认为个体无法控制社会经济地位获取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获取结果的好坏是由“运气”决定的。运气(luck)长久以来都并非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议题。这是由于运气缺乏内在的规律性,使研究者难以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阐释(Sauder,2020)。然而,既有文献大多认为,我们难以否认运气是塑造不平等结构的重要因素之一(Frank,2016;Streib,2023)。中国传统哲学思辨中存在着诸多与运气相关的表述。运气大多以“天”“地”的形象出现,如“成事在天”与“天地不仁”,表现的是对自然运作的尊重。在现代化进程中,运气与社会风险相挂钩,开始进一步呈现普遍性与系统性的特征(Beck,1998)。从传统到现代,对于运气的解读构成了中国社会宿命主义信念的来源。此外,中国情境下的宿命主义信念还包含“天赋”这一具有随机性和命定性因素的认同(Lei & Yu,2021;黄超,2025)。已有研究指出,受中国教育文化中独特的“位育”观念影响(潘光旦,1997),学生群体倾向于在承认“先赋应得”“各居其位”的基础上接纳优绩主义原则(刘铖等,2024),这构成了中国社会相对独特的基于天赋的宿命主义话语。后续分析也会将天赋因素纳入宿命主义信念的框架中进行考察。

值得指出的是,上述三类机会信念并不一定以单一形式存在,个体对机会的理解往往具有复合性,对某一信念的认同并不排斥对其他信念的接受(Kluegel & Smith,1981;Reynolds & Xian,2014)。这也使得中国社会的机会信念图谱呈现“马赛克式”特征。例如,优绩主义信念可以与宿命主义信念并行(刘铖等,2024)。本文认为这是一种“被动优绩主义信念”,即个体认为,追求绩效的过程会受到先天禀赋或突发外部条件的影响。与此类似,优绩主义信念也可与结构主义信念共存,形成“条件优绩主义信念”,即个体认为在获取绩效时会受到家庭背景等结构性条件的制约或强化。既有研究已注意到不同机会信念的共存关系,但多将机会信念简单划分为优绩与非优绩两类,仅考察二者是否并存或俱无(Zhu,2025;李佳丽等,2025;李适源、周洁,2025)。相比之下,本文在优绩主义、结构主义和宿命主义的三分框架下,进一步拓展了机会信念组合的可能性。因此,本文在分析不同机会信念的效应时,也将尝试识别当前社会中实际存在哪些信念组合,并探究其如何影响个体的代内流动。

(二)理论框架

1.机会信念与可控性感知

接下来,本文尝试构建机会信念对个体社会流动结果影响的理论解释框架,具体如图1所示。在框架的主体部分,我们借用了心理学家班杜拉(Albert Bandura)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自我调节理论(self-regulation perspective)。该理论系统阐释了个体在目标追求过程中实施自我调节行为的完整运作机制(Bandura & Wood,1989;Bandura,1991)。我们聚焦于该机制中的关键变量——“可控性感知”(perceived controllability),并从个人与环境两个层面对其进行阐释(Gurin et al.,1978)。在个人层面,可控性感知体现为个体运用自身资源以影响目标实现进程的掌控感。这一层面的关键因素在于个体认识到的可调用资源数量。当个体认识到可调用资源充足时,其在个人层面感受到的可控性程度便相对较高。而在环境层面,可控性感知则表现为个体对所处环境约束条件的严苛程度与机会空间的充裕程度的感知,这也可以理解为个体对其所掌握的资源在所处环境中所能发挥效用大小的认知。如果个体认为环境条件能够对其掌握的资源给予积极回报,那么其在环境层面感受到的可控性程度也会相应提升。更高的可控性感知能够显著增强个体在追求目标过程中的自我效能感。这意味着个体对自身完成特定目标的能力信念得到强化,对“我能否达成目标”的判断变得更加积极。这种正向认知有助于提升目标达成的可能性(Bandura & Wood,1989;Bandura,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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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体持有优绩主义信念时,其对于实现向上流动目标往往会具备更强的可控性感知。从个体层面来说,持有优绩主义信念的个体相信,通过对自身努力程度的有效调控,例如持续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能够实现对目标进程的主动掌控。在他们看来,时间与精力是他们所拥有且可掌控的资源。从环境层面来说,这一群体相信社会分配机制遵循“才能优先”的原则,认为现有的制度环境为个人发展搭建了公平的竞争平台。他们要么认为不存在环境约束,要么将潜在的环境约束视为在具备足够才能的条件下就能够突破的挑战。这种对环境条件的积极认知,让他们认可时间、精力这类资源在实现目标过程中的效用。在既拥有资源又认可资源效用的情况下,这一群体对实现目标会产生较强的可控性感知。基于此,本文推测持有优绩主义信念的个体在向上流动过程中将获得显著优势。既有研究甚少直接验证这一关系,一个基于中国经验的研究提供了难得的经验证据(Lei & Yu,2021)。该研究指出中国社会中持有更强优绩主义信念的青少年,在语言和数学方面的认知能力发展会更好。这一发现与上述理论推测相吻合。

然而,一些研究也指出持有优绩主义信念对部分群体可能存在负面作用。一项基于德国经验的研究发现(García-Sierra,2023),持有较强的优绩主义信念会使来自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家庭的青少年在成年后更易处于就业不稳定状态,而对出身于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家庭的青少年则无此影响,甚至体现出积极作用。我们可以用环境层面的可控性感知来解释这一现象。弱势阶层的个体更容易在教育竞争和就业市场中遭遇阻碍,这种阻碍与他们秉持的优绩主义信念产生冲突,导致个体认为优绩资源在其所处环境中的效用降低,进而对追求向上流动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

2.阶层视角下的机会信念与流动后果

优绩主义信念通过可控性感知对个体发展的作用可能存在阶层异质性。在中国社会,农民与非农阶层的差异是最为基础的阶层差异。这一方面源于长期的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体制,另一方面也源于市场化改革后城乡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差异(Chan & Zhang,1999;蔡昉、杨涛,2000;吴晓刚,2007)。尽管近年来中国城乡差距呈现缩小态势,但整体而言,农民群体在经济收入、教育和医疗资源获取、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相较于城市居民和非农群体而言仍存在较大差距(李实、朱梦冰,2018)。因此,在考察优绩主义信念的作用时,我们需要将农民阶层与一般非农阶层分开考虑。

本文从可控性感知框架出发,分析农民阶层与一般非农阶层在持有优绩主义信念时对向上流动的影响。本文倾向于认为,当个体相信努力与能力可以带来回报时,会认识到自己可以调控时间、投注精力资源,因此优绩主义信念者在个人层面的可控性感知是足够的。这意味着,优绩主义信念对不同阶层向上流动的作用,更多取决于环境层面的可控性感知。对农民阶层而言,优绩主义信念会引导其相信当前的资源分配体系是公正合理的,环境会等量回馈其付出,从而使他们获得较强的环境控制感。然而,这种控制感知对农民而言更容易被打破。既有研究显示,出身于农民阶层的个体在劳动力市场中会面临制度性壁垒,以及城市社会关系资源的匮乏、职场默会知识的欠缺(王鹏,2017)等不利条件,当个体即使努力也难以克服这些障碍时,其环境控制感就容易被削弱。相比之下,一般非农阶层遇到此类障碍的概率相对较低,故在秉持优绩主义信念时,更易维持较高的环境控制感知。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两个差异性的研究假设。

假设1.1:优绩主义信念对于农民与一般非农阶层的向上流动均存在正向效应。

假设1.2:优绩主义信念对于农民的向上流动存在负向效应,但对于一般非农阶层的向上流动存在正向效应。

接下来,本文分析持有结构主义信念与宿命主义信念的影响,及其在不同阶层中的差异。对于农民群体而言,秉持上述信念会显著削弱他们在个体层面的可控性感知。他们尽管认识到社会结构位置的重要性,但也会意识到,自己能够调动并用以应对结构性约束的资源并不充足,缺乏相应的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本;他们尽管明白风险具有不可控性,但也清楚自身可能缺乏足够的识别风险的信息与知识,更难以将有限的资源有效配置到风险抵御之上。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他们在个体层面产生弱控制感。在环境层面,上述信念使他们认为社会资源的分配取决于结构性因素或不确定机遇,而自身所拥有的资源无论是在种类还是在数量上,都无法保证从环境中获得积极回报,因此资源效用较低,他们对环境的可控性感知也低。在个体和环境的可控性感知都比较低的情况下,秉持结构主义和宿命主义信念的农民群体在代内阶层向上流动过程中将处于显著劣势。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2。

假设2:结构主义信念与宿命主义信念对于农民的向上流动存在负向效应。

本文进一步考察一般非农阶层在持有结构主义信念时的状况。与一般农民不同,非农阶层跨越了农与非农的结构壁垒,占据了更好的社会位置。这种结构位置赋予他们相较于农民而言的明显优势,例如更高的平均收入、更广泛的社会福利资源可及性等。在结构主义信念的指引下,他们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身所拥有的这些结构性资源,并相信这些资源能够在当前的社会分配体系中转化为实际回报。当非农阶层个体持有宿命主义信念时,他们所意识到的、可资利用的资源范畴可能更为宽泛。相较于农民,他们有更强的资产流动性,这使他们具备了更强的风险抵御能力,能够通过“用脚投票”来应对各类负向不确定性。此外,他们还可能在长期实践中积累起认知资源,从而更能识别机遇、把握机会,以驾驭正向不确定性。与此同时,他们也充分认可这两类资源在当下风险社会中的效用。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3。

假设3:结构主义信念与宿命主义信念对于一般非农阶层的向上流动存在正向效应。

由于本文所指的一般非农阶层并不包含高级非体力阶层,其资源储备在应对结构性约束与风险时仍然会面临挑战。对此,在可控性感知框架之外,不同阶层在资源调用意愿上亦可能存在不同。损失厌恶理论(loss aversion theory)指出,个体对损失的敏感度,远高于同等规模收益所带来的满足感(Bukodi & Goldthorpe,2022)。换言之,个体往往会优先调动一切可用资源,以规避潜在损失。这一理论已被社会分层研究者广泛运用于阐释阶层固化现象——优势阶层凭借资源保护手段巩固地位,而劣势群体则因过度规避风险而倾向于维持现状,两者共同作用,构成了阶层固化的重要内在机制。据此,我们有理由推断:与农民阶层相比,一般非农阶层可能具有更强的损失厌恶倾向。当一般非农阶层对结构主义信念和宿命主义信念表现出较高程度的认同时,他们会积极调动各类资源以突破结构性约束,即使某些资源当前尚未具备;同时,他们还会依托风险应对资源与认知性资源,力求“趋利避害”。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情境下,宿命主义信念并未削弱个体的责任意识,反而与损失焦虑相互协同,驱动一般非农阶层为应对不确定性进行系统性准备。换言之,在认知不确定性的基础上,这一群体通过资源的调动与机会的把握,“最大限度地拥有了对自我的掌控感”(文军、吴志鹏,2024:67)。

三、分析策略

(一)机会信念的测量

既有研究对于优绩主义信念的测量方式经历了从单维测量到多维测量的转变。单维测量的内在假定是,优绩主义信念是一个从非优绩到优绩的连续统,人们或是相信优绩主义,或是相信非优绩主义,或是处于两者间的某一位置(Mijs,2021;Zhu,2025)。在这一观点之下,个体的优绩主义信念强度可通过以下方式测量:优绩主义信念强度=对优绩主义的认同-对非优绩主义的认同。由于该方式测量的是信念的相对强度,本文将其称为“相对优绩主义信念”。相对优绩主义信念的测量操作简单、意涵明确,是相关研究主要采用的测量方法(Reynolds & Xian,2014;李忠路,2018;Li & Hu,2021;Wang & Olivos,2024;柳建坤,2024)。

然而,这种单维测量方式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受非优绩信念的影响,差值测量法难以充分体现个体对努力、能力等优绩因素的认同,即无法直观反映“绝对优绩主义信念”。其二,该方法忽略了不同机会信念之间可能存在的复杂关系。针对第一个问题,已有研究对优绩主义信念、结构主义信念及宿命主义信念展开独立考察(Lei & Yu,2021;黄超,2025)。这种方式有助于研究者更全面地解析机会信念,但需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可能会忽视不同机会信念之间的组合结构。针对第二个问题,部分研究采用交叉组合分析、潜在类别分析等方法,尝试揭示数据中潜在的机会信念结构。已有研究发现,中国社会呈现优绩主义信念与结构主义信念并存的双重结构特征(Zhu,2025;李佳丽等,2025)。然而,受数据可得性与理论框架的限制,这类研究尚未将宿命主义信念纳入分析,这可能会影响对当前中国社会机会信念体系的观察的完整性。

综上所述,虽然相对优绩主义信念的单维测量为分析提供了简便直观的工具,但我们仍需进一步考察优绩主义、结构主义与宿命主义三个维度的机会信念,以揭示绝对机会信念的作用。同时,我们还应分析上述信念在现实社会中的组合方式,探讨不同信念组合对个体社会流动结果的影响。本文将按上述思路展开研究。

(二)数据与模型

本文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个体机会信念与代内流动结果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采用的分析策略是先观测个体在2010年的机会信念,再依据其在2010—2022年的代内流动情况,考察机会信念是否对后期流动产生影响,从而在时间顺序上规避互为因果的问题。研究还控制了受访者的家庭背景(父辈阶层)、教育经历等变量,以减少机会信念的前置因素影响。本文选取的样本为2010年参与调查时年龄在18~45岁,并在2010—2022年有代内流动信息的群体,共4095人。

1.自变量

本研究的核心自变量是机会信念,其测量数据来自于2010年CFPS的相关问题。题项内容为:“以下罗列了一些可能影响个体成功的因素,请您评价对各观点的认同程度。(1)社会地位高的家庭,子女的成就也会大,社会地位低的家庭,子女的成就也会小;(2)富人家的子女,成就也会大,穷人家的子女,成就也会小;(3)一个人受教育程度越高,获得很大成就的可能性就越大;(4)影响一个人成就大小最重要的因素是他/她的天赋;(5)影响一个人成就大小最重要的因素是他/她的努力程度;(6)影响一个人成就大小最重要的因素是他/她的运气;(7)影响一个人成就大小最重要的因素是他/她的家里有关系”。受访者依据1~5的评分标准对上述观点进行打分,评分越高表明对该观点的认同程度越高。其中,对教育与努力的认同构成了“优绩主义认同”,对家庭财富、家庭社会地位及家庭关系网络的认同可归入“结构主义认同”,对天赋与运气的认同可归入“宿命主义认同”。

本文对上述认同程度变量采用了三种处理方式。一是计算“相对优绩主义信念”,具体计算方式为:相对优绩主义信念=优绩主义认同得分-结构主义认同得分-宿命主义认同得分,然后将所得差值做标准化处理。二是计算绝对意义上的机会信念,具体方式是使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将优绩主义认同降维成一个分值,并对结构主义认同、宿命主义认同也做同样处理。三是使用潜在类别分析方法对七个认同变量进行分类处理。本文顺次尝试了二至七分类,模型在四分类的时候达到最优拟合度,贝叶斯信息准则(Bayesian Information Criterion,简称BIC)指标最小;在五分类至七分类时,模型拟合度没有明显提升。因此,本文最终使用四分类信念组合,并将各组合分别命名为:单一优绩主义信念、优绩主义混合宿命主义信念、优绩主义混合结构主义信念,以及全混合信念。各组合的信念指标情况展示在分析结果部分。

2.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个体在2010—2022年的阶层流动状况。本文采用的阶层分类框架是社会分层与流动研究中广泛使用的EGP阶层图式(Erikson et al.,1979)。在现代社会中,职业阶层既是个体社会成就的综合体现,也反映了个体的结构位置以及该位置所标示的特定阶层关系。为了使阶层之间具有明显的序次性,以便对向上流动进行合理测量,本文借鉴过往研究中的做法(李路路、朱斌,2015;Wang & Olivos,2024),将不同阶层进行合并,最终形成四类社会阶层,包括高级非体力阶层、一般非体力阶层、体力阶层和农民阶层。其中,高级非体力阶层包括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其与一般非体力阶层的划分是基于二者在生产资料与组织权威上的差别;一般非体力阶层与体力阶层的划分是基于体力、非体力劳动的差别;体力阶层与农民阶层的划分则是基于农业与非农业部门之间的差别。

依照同样的标准,本文整合2022年追踪到的个体所处的社会阶层信息,将两个时点的阶层差异作为衡量社会流动的指标。在此测量方式中,向上流动代表了社会结构地位的重要跨越。例如,从农民阶层向体力阶层的流动是对农—非农部门壁垒的跨越,这不仅会带来收入水平的变化,也会造成地理空间、生活方式、资源获取和使用方式的改变。而从体力阶层向一般非体力阶层或高级非体力阶层的流动,则代表了对体力—非体力部门壁垒的跨越(Jonsson et al.,2009)。本研究主要关注机会信念对向上流动的影响,因此将流动结果处理为二分变量(“1”代表个体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0”代表个体未发生社会流动或发生向下流动)。在四分类阶层框架下,向上流动包括了农民向所有非农阶层的流动,体力阶层向所有非体力阶层的流动,以及一般非体力阶层向高级非体力阶层的流动。

本研究在个人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年龄、性别、受教育年限、婚姻状态、健康状态、党员身份、单位、户口、父辈阶层等。同时,本文控制了省份层面的固定效应,并允许省内观测值相关,调整了聚类标准误。在使用列表删除法剔除含缺失值的观测样本后,本研究共获得3770个有效样本用于向上流动的测量。由于在四分类阶层的框架下,高级非体力阶层并不会发生阶层向上流动,因此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本文实际使用的样本量为3221个。

为检验农民阶层与一般非农阶层在机会信念效应上的差异,本文对两类样本分别展开分析,其中一般非农阶层样本共1667个,农民阶层样本共1554个。本文使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数据分析,以匹配因变量类型。为纠正追溯样本可能存在的代表性问题,本文在分析过程中均使用了个人追踪标准化权重。

四、分析结果

(一)机会信念与向上流动的分布

本文首先对中国社会的机会信念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相比于相对优绩主义信念(偏度=0.07),绝对优绩主义信念的分布呈现明显的左偏特征(偏度=-1.11),这反映出中国社会存在普遍且高度的绝对优绩主义认同。图2呈现了机会信念组合的指标分布特征。本研究识别出中国社会存在四种机会信念组合类型,即单一优绩主义信念、优绩主义混合宿命主义信念、优绩主义混合结构主义信念,以及全混合信念。可以看到,每一类信念组合均包含优绩主义信念,这支持了中国民众普遍持有优绩主义信念这一观点。从表1来看,优绩主义混合宿命主义信念这一类型的占比高达36.6%,高于单一优绩主义信念的30.1%,而其余两组的占比均不足20%。在本研究样本中,优绩主义信念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从组合视角看,优绩主义混合宿命主义信念是最为普遍的机会信念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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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对优绩主义信念与向上流动

本文接下来检验了相对优绩主义信念对于个体向上流动结果的影响,及其阶层差异(结果见表2)。模型(1)呈现的是农民阶层的情况。对于农民阶层而言,持有相对优绩主义信念对于其实现向上流动存在显著的正向效应,相对优绩主义信念强度每增加1个单位,个体向上流动发生的相对概率,即向上流动概率与向下流动或不流动概率的比值增加27%(e0.240≈1.27,P=0.004)。模型(2)中关于一般非农阶层的分析结果则呈现了完全相反的情况。持有相对优绩主义信念对于该群体实现向上流动存在显著的抑制作用,信念强度每增加1个单位,向上流动发生的相对概率将减少17%(e-0.185≈0.83,P=0.002)。为什么相对优绩主义信念会阻碍一般非农阶层的向上流动?秉持优绩主义信念对于一般非农阶层没有效用吗?进一步思考相对优绩主义信念的计算方式后,我们不难发现,仅凭当前的模型,不足以解释优绩主义信念与向上流动的关系。以一般非农阶层为例,结果显示,相对优绩主义信念强度越低,该群体向上流动的可能性越高。然而,较低强度的相对优绩主义信念有三种可能的来源。一是优绩主义认同降低;二是非优绩主义认同(包括宿命主义认同或结构主义认同)的增强;三是优绩主义与非优绩主义认同都发生变化,但幅度不同。因此,单凭上述分析,我们难以判断优绩主义信念是否具有促进向上流动的效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别检验三种信念对向上流动的影响,以厘清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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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绝对优绩主义信念与向上流动

本文使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分别计算优绩主义信念、结构主义信念、宿命主义信念的分值,并将三者同时纳入模型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首先,绝对优绩主义信念对农民阶层的向上流动具有正向作用,但对一般非农阶层则有负向作用。尽管绝对与相对优绩主义信念的作用方向一致,但两者均不显著。这是否意味着,以努力与教育认同为基础的绝对优绩主义信念对于代内流动没有效用?在中国社会情境下,我们无法轻易做出这一判断,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中国持绝对优绩主义信念的人群所占比例很高。在本研究的加权样本中,受访者对努力程度和受教育程度表示认同(持同意、非常同意态度)的占比分别为89.7%和80.6%。农民阶层中对这两者表达认同的占比更高,分别为90.2%和85.4%。据此,本文推测,绝对优绩主义信念的普遍化可能是其在中国情境中效用不明显的原因。其次,如前文所说,个体的机会信念可以是一个复杂组合,仅对三类机会信念进行独立分析,可能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影响对结果的解读。

其次,宿命主义信念的作用存在显著的阶层差异。宿命主义信念的强度每增加一个单位,农民阶层向上流动的相对概率减少23%(e-0.267≈0.77,P=0.005),而一般非农阶层向上流动的相对概率增加21%(e0.192≈1.21,P=0.022)。这意味着,表2中呈现的相对优绩主义信念在两类群体间的作用差异,可能是由于宿命主义信念对两个群体的影响存在差异。然而,这一结果仍然无法告诉我们,不同机会信念是单独发挥作用,还是通过组合共同作用于个体的向上流动过程。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考察不同机会信念组合的作用,以综合判断机会信念对于个体代内流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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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会信念的组合视角

表4呈现了机会信念组合对于个体向上流动的影响。对于农民阶层而言,持有优绩主义之外的信念,特别是宿命主义信念,可能会阻碍其实现向上流动。与单一认同优绩主义的农民阶层相比,同时持有优绩主义和宿命主义信念的农民,其向上流动的相对概率降低了36%(e-0.445≈0.64,P=0.008)。持有全部三种信念的农民群体也存在类似的劣势,与持有单一优绩主义信念相比,持有全混合信念的群体向上流动的相对概率低32%(e-0.392≈0.68,P=0.076)。与农民阶层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般非农阶层在持有混合机会信念时表现出更高的向上流动相对概率。持有全混合信念的群体向上流动的相对概率比持有单一优绩主义信念的群体高65%(e0.427≈1.65,P=0.040)。同时认同优绩主义与宿命主义的群体,其向上流动的相对概率也较持单一优绩主义信念的群体高32%(e0.281≈1.32,P=0.155),不过这一结果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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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分析结果可知,首先,本文的研究假设1.1获得了部分支持,而与之竞争的研究假设1.2没有得到支持,即对于农民阶层而言,优绩主义信念可以促进其向上流动,具体表现为,相对优绩主义信念对于农民阶层向上流动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在组合信念中,单一优绩主义信念具有显著优势。然而,优绩主义信念对一般非农阶层向上流动的正向作用未得到验证。结果显示,相对优绩主义信念对该群体的向上流动呈负向影响,绝对优绩主义信念则无显著作用,并且在组合检验中,单一优绩主义信念亦未表现出优势。其次,研究假设2也得到支持。结构主义与宿命主义信念对农民阶层的向上流动存在负面影响,其中,绝对宿命主义信念会显著降低其向上流动的可能。当个体在优绩主义信念的基础上混合了宿命主义信念,或同时混合宿命主义与结构主义信念后,其向上流动的可能性显著降低。最后,研究假设3同样获得支持。结构主义与宿命主义信念对一般非农阶层的向上流动存在一定的正向促进作用。其中,绝对宿命主义信念对该群体流动呈正向影响。当个体在优绩主义信念的基础上混合宿命主义与结构主义信念后,该群体向上流动的可能性显著增加。

基于研究结果,本文发现,对于农民阶层而言,其实现向上流动的核心动力在于持有单一优绩主义信念。农民群体在宿命主义信念与结构主义信念削弱的情况下,构建以个体努力与教育成就为核心的认知框架,我们可称之为“事在人为”式的认知模式。该认知模式能够促使农民将个人发展成果更多归于可控的个体因素,如是否付出足够努力、目标规划是否清晰以及执行是否有计划性。通过对这些可控因素的积极把握,他们能够积累充足的自我效能感,从而推动自身阶层的向上跃升。相比之下,一般非农阶层的向上流动则依赖于该群体对优绩主义、宿命主义与结构主义信念的同步接纳,也就是在充分认识结构性约束的同时,承认随机性与不可控因素的存在,从而形成“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复合型认知框架。在这一框架下,个体既能调动自身资源,通过策略性选择突破结构限制,又能接受命运的偶然性,保持灵活应对,避免陷入过度依赖单一路径的被动局面。回到本文的“可控性感知”理论框架,我们可以认为优绩主义信念可给予农民阶层更高的可控性感知,而一般非农阶层在可调用资源的支持下,能够在多元机会信念中获得较强的可控感。

此外,本文有必要进一步讨论以下关键问题:为何单一优绩主义信念对于一般非农阶层而言,并不是实现向上流动的“最优解”?对此,可能存在两种解释。第一,既有研究已指出,优绩主义信念可能带来一定的副作用(Madeira et al.,2019;García-Sierra,2023)。它可能使个体的发展目标趋于单一,过度追求优绩表现。在此过程中,个体往往需要承受较高的心理压力,一旦遭遇阶段性失败,便可能引发自我价值认同危机,从而不利于向上流动目标的实现。此类负面效应在一般非农阶层中可能尤为显著,因为他们面临着更大的阶层下滑风险。第二,一般非农阶层向上流动的场域与农民阶层相比存在一定差异(Reynolds & Xian,2014)。一般非农阶层所嵌入的场域往往面临更为多元的资源分配逻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单一优绩主义信念的解释力与适用性。单纯依赖优绩主义信念无法解释复杂的流动过程,一般非农阶层反而可能会忽视结构约束与风险,导致流动策略失效。上述推论有待后续研究加以验证。

(五)稳健性检验

个体所持的机会信念结构可能受到一系列前置变量的影响。比如,个体在2010年前的流动经历会影响其在当年表达的机会信念。也就是说,个体所持有的机会信念结构并非随机分配所得。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处理变量非随机分配带来的选择偏差问题,检验其是否会对本研究的结论产生影响。为应对这一问题,本文采用逆概率加权法(Inverse Probability Weighting,简称IPW),依据既有文献,选取可能影响个体机会信念的关键前置变量(包括出生世代、性别、受教育年限、户口类型、父辈阶层及省份等)加入模型,以估计个体在2010年持有特定类型机会信念的概率。本文通过取该概率的倒数进行加权,在统计上模拟随机化实验情境,从而有效降低因非随机分配而带来的选择性偏误。本文特别考虑了与前期流动经历有关的变量,通过在模型中加入父辈阶层来反映代际流动经历的影响,通过加入受教育年限来反映自身教育经历的影响(相关结果详见表5)。我们发现,相较于持有单一优绩主义信念的农民,同时持有优绩主义信念与宿命主义信念的农民,其向上流动的相对概率显著降低约35%;若农民同时持有三种信念,其向上流动的相对概率下降约31%,降幅均与原结论接近。至于持有全混合信念的一般非农阶层群体,其向上流动的相对概率比持有单一优绩主义信念的群体高出78%,增幅较原结论的53%更为显著。整体来看,在采用逆概率加权法对机会信念的选择性偏误进行校正后,有关农民阶层的实证结果依然与原结论保持高度一致,而有关一般非农群体的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则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强化。这表明,由机会信念非随机分配所导致的选择性偏误,并未对本研究的核心发现造成实质性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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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减少个体在高年龄段的流动可能性下降对研究结论的影响,本文将样本年龄限定在18~40岁,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检验,结果仍支持原有结论。

五、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聚焦于中国社会18~45岁的群体的机会信念体系,并考察其对代内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影响,旨在回应“当前社会应如何理性应对多元化的机会信念”及“优绩主义信念在当下社会中是否仍具效用”这两个问题。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机会信念的测量方面,由于中国民众存在较为普遍的优绩主义信念,传统研究对于“相对优绩主义”或是“绝对优绩主义”的单维度测量都无法很好地解释机会信念对于代内流动的影响。机会信念的组合测量显示,本文研究样本的机会信念以强且普遍的优绩主义信念为主,其中优绩主义混合宿命主义信念、优绩主义混合结构主义信念也存在一定比例。也就是说,结构主义和宿命主义信念多以信念组合的形式出现,单独持有其中之一者极少。这反映出本文所关注的群体机会信念的结构特征,即优绩主义信念占绝对主导,结构主义与宿命主义信念往往与之共存,而非独立存在。由此,本研究认为,对优绩主义、结构主义与宿命主义信念的组合测量能够更好地刻画中国社会的机会信念分布状况。

二是机会信念的不同组合方式对代内流动的影响具有阶层异质性。具体表现为,其一,相较于其他信念组合,单一的优绩主义信念对农民阶层的向上流动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然而该效应在一般非农阶层中却呈现相反的情况。因此,单一优绩主义信念的正向作用主要体现在资源禀赋处于相对劣势的农民群体中。其二,宿命主义信念与结构主义信念构成了农民阶层向上流动的阻碍因素,尤其是当农民群体倾向于将成功归因于不可控的运气或天赋时,其实现向上流动的概率显著降低。其三,对于一般非农阶层而言,若在秉持优绩主义信念的同时,还持有宿命主义信念与结构主义信念,即形成一种混合型机会信念,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其向上流动的可能性。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正向效应源于三类信念的组合,而优绩主义混合结构主义信念、优绩主义混合宿命主义信念均未能产生显著作用。我们可以从中认识到多元机会信念对一般非农阶层实现向上流动的重要性。基于上述发现,本文提出,可控性感知的差异可能是上述分化现象的原因。农民阶层由于受到结构性资源的刚性约束,更倾向于依赖单一优绩主义信念所构建的强可控性认知,并以此作为驱动自身向上流动的核心动力。相比之下,一般非农阶层在充分认识结构性壁垒、了解随机性风险的基础上,能够更为积极地调动现有的资源储备,从而突破结构限制,对冲不确定性,增加实现向上流动的机会。

本文在对话既有优绩主义信念研究与社会流动研究的基础上,从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了拓展。首先,本文发现优绩主义信念的测量方式因社会情境而异,研究应结合具体情境选择恰当指标,否则易对信念的实际效用产生误判,这凸显出情境化测量的重要性。其次,本文突破了优绩主义信念研究中普遍存在的归因分析范式,转而从结果视角考察优绩主义信念对代内社会流动的影响。已有关于信念后果的研究集中于认知性后果(Shane & Heckhausen,2016;Hu et al.,2020)或单一维度的发展结果(如认知能力、是否全职就业等)(Lei & Yu,2021;García-Sierra,2023),鲜少涉及结构性后果。本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机会信念后果研究的范畴。最后,既有社会分层与流动研究多从结构性因素(如制度壁垒、性别差异、家庭背景、社会资本、教育资源分配等)的角度分析流动条件(吴愈晓,2013;程诚、边燕杰,2014;李春玲,2014),对于信念因素如何影响社会流动缺乏讨论。本研究尝试从机会信念切入,提出“可控性感知”分析框架来阐释个体机会信念差异如何作用于流动结果,为既有研究框架提供了有意义的补充。

本文的研究结论为全面认识优绩主义信念在个体发展中的作用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与经验证据。如前文所述,优绩主义信念当前正面临社会现实与相应制度反思的双重挑战。已有研究指出,对于优绩主义信念的过分强调,在个人层面容易带来评价单一、焦虑加重、恶性竞争和自我价值感下降等问题(冯婷,2023;Tang,et al.,2026);在宏观层面,则既可能将社会差距合法化、掩盖结构性不平等,也可能激化阶级矛盾、致使社会撕裂(Young,1958;Breen & Goldthorpe,2001;Madeira et al.,2019;Sandel,2020)。本文跳出既有讨论,从社会流动后果的角度,为理解优绩主义信念的作用提供了新的思路。研究结论显示,对处于相对资源劣势地位的群体而言,坚守优绩主义信念仍是其实现向上流动的有效路径。尽管非农阶层借助复合型的机会认知,能够更有效地调配资源以应对结构约束与随机风险,但这种认知对农民阶层却可能产生负面影响。这提醒我们,非优绩主义话语的传播效应存在阶层差异。在同时持有优绩主义信念,并具备相应资源支撑的条件下,非优绩主义信念可成为非农阶层应对结构与不确定性风险的“文化资源库”,从而增加其向上流动的可能性。然而,对于资源劣势群体而言,多元机会信念可能使其难以坚持努力进取的价值取向,更倾向于将自身发展困境归因于结构与不可控因素的制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其向上流动的动力。

因此,如何使持有单一优绩主义信念的一般非农阶层获得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以及如何使农民群体拥有更多资源以减少结构主义和宿命主义话语对其向上流动的不利影响,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双重问题。在此背景下,建设公平的资源分配体系显得尤为关键。该体系既要减少一般非农阶层面临的结构性约束与风险,使能力与努力重新成为决定流动的核心要素,也要为农民阶层提供应对结构与风险的必要资源,确保其在优绩主义信念支撑下保有向上流动的可能。当前社会需要通过推动资源公平分配、缩小阶层间资源差距,为绩效原则的有效运作奠定结构性前提,在制度层面增强努力与回报之间关系的可预期性与公正性,从而在承认结构约束与随机性风险的前提下,保障社会流动机制的良性运转。在此基础上,鼓励个体构建积极的机会信念,肯定“尊重努力、认可教育”的优绩主义信念,也就成为了推动社会公平与维持社会开放性的应有之义。

本研究尚存在以下局限。一方面,环境层面的可控性感知不仅受个体机会信念影响,亦受制于环境特征。对于秉持同一机会信念的个体而言,身处更强调绩效导向的环境与更认可结构优势的环境,其向上流动的机会可能存在显著差异。遗憾的是,受限于篇幅,本文未能探讨环境特征的调节效应,后续研究将进一步深化相关讨论。另一方面,本文考察的机会信念是2010年的情况。近年来,中国社会的机会信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些变化又会对个体的社会流动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都有待后续的数据收集以及相应研究加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