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传播无孔不入的当下,网络纠纷案件呈现出鲜明的“舆论前置”特征。部分受托律师违背执业准则,在案件尚未开庭、司法裁判尚未作出的关键阶段,擅自通过短视频、社交平台、公开博文等渠道披露案情细节、发表倾向性评论、预判案件结果,刻意引导公众舆论、制造网络热度。这种“未判先评、未审先炒”的行为,不仅打破了司法审判的中立格局,扰乱正常诉讼秩序,更透支律师职业公信力、侵蚀司法权威,成为网络法治治理中亟待整治的突出问题。
司法审判的核心要义,在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靠法定程序查清事实、适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任何一起纠纷案件的是非对错、责任划分,都应当经由庭审举证、质证、辩论、合议等法定流程严谨推导,而非通过网络舆论投票、网民情绪判定。在法院尚未对案件事实、证据效力、法律适用作出权威认定前,案件始终处于待证、待定、未定论的司法状态。此时,作为案件委托代理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律师,本应恪守职业底线,专注于庭审准备、证据梳理、法理论证,坚守司法程序的严肃性与封闭性。
但现实中,少数律师陷入“流量至上”的执业误区,将代理案件当作营销工具,把司法案件炒作成网络热点。有的片面截取案情片段,刻意放大一方诉求、弱化关键争议,制造信息差误导公众;有的脱离证据与法理,主观预判判决结果、指责办案流程,煽动网络对立情绪;还有的借个案研讨之名,变相曝光当事人隐私、案件涉密细节,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干预司法裁判。这类行为看似是“为当事人发声”,实则是利用公众信息不对称博取流量、打造个人人设,本质是典型的执业失范行为。
律师庭前违规炒作案情、引发网络舆情,潜藏着多重法治危害,负面影响深远。
其一,严重干扰司法独立与公正审判。司法裁判必须排除外界不当干预,法官审理案件的核心原则是中立客观、以法断案。当律师提前在网络渲染案情、引导舆论,极易形成一边倒的网络舆情,对审判人员造成无形的舆论裹挟与心理压力。网络舆论的热度、网民的情绪倾向,可能变相干预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导致裁判偏离纯粹的法律与事实逻辑,出现“舆论审判大于司法审判”的乱象,彻底颠覆司法公正的底层逻辑。
其二,破坏诉讼平衡,损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民事诉讼、网络纠纷的庭审对抗,应当是平等主体在法庭内基于法律与证据的公平博弈。律师单方面庭外发声、炒作案情,会提前在网络层面制造舆论优势,给对方当事人贴上负面标签、造成社会评价贬损。这种庭外舆论造势,打破了诉讼双方平等对抗的格局,让司法对抗从法庭内的法理博弈,变成法庭外的流量博弈,严重违背公平诉讼原则,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名誉权、合法抗辩权。
其三,泄露案件信息,滋生次生纠纷风险。网络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当事人隐私、网络数据、交易记录、未公开证据等敏感信息。律师未经许可擅自披露案情,极易造成隐私泄露、证据提前外泄,不仅可能违反案件保密要求,还可能引发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等次生网络乱象。同时,片面的舆情传播容易扭曲案件真相,滋生大量不实传言,后续需要耗费大量司法、行政资源澄清纠错,极大增加纠纷化解成本。
其四,败坏行业风气,透支司法公信力。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法律职业群体的形象,承担着维护当事人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三重职责。少数律师突破执业红线、炒作案件博流量的行为,容易让公众产生“打官司靠舆论不靠法律”的错误认知,弱化法律权威与司法公信力,同时破坏律师行业的职业口碑,加剧公众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误解与偏见。
事实上,针对律师庭外言论、案件炒作行为,我国已有明确的行业规范与执业禁令,划定了清晰的合规边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明确规定,律师不得通过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就案件进行歪曲、误导性宣传评论,不得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不得炒作误导性、虚假性、推测性案件信息。各地律协也相继出台新媒体宣传合规指引,明确未结案件审理期间,律师不得渲染案情、炒作敏感细节、发布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司法程序。
这些规则的核心逻辑十分明确:案件是办出来的,不是炒出来的。律师的战场在法庭,而非网络舆论场;律师的武器是证据与法理,而非流量与情绪。法律赋予律师庭外言论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绝非无边界的自由,必须让位于司法公正、程序正义,承担更高的审慎注意义务。合法的庭外发声,仅限于客观普法、法理探讨,绝对禁止片面造势、舆论施压、案情炒作。
根治律师“未审先炒”的乱象,需要行业监管、自律约束、执业自觉多方发力、协同共治。
从监管层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强化常态化监管,畅通舆情举报渠道,对庭前违规炒作案情、制造舆论干预司法的律师及律所,依规采取警示约谈、行业通报、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惩戒措施,提高违规成本,形成“违规必追责、炒作必受限”的刚性约束。同时细化裁判标准,明确正常普法与违规炒作的边界,杜绝模糊化执法。
从行业层面,律所应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案件宣传审核制度,明确未结案件舆情管理规范,加强律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常态化培训,引导律师摒弃流量思维、回归法治初心,树立“依法执业、审慎发声”的执业理念。
从律师个人层面,执业者必须坚守职业底线,厘清言论自由与执业禁忌的边界,敬畏司法程序、恪守执业准则。在案件审理终结前,始终保持庭外发声的克制,专注庭审履职、证据攻坚,杜绝一切可能干扰公正审判的舆论行为。始终牢记,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最优方式,是法庭上的专业抗辩、法理坚守,而非网络上的造势炒作、情绪宣泄。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司法的权威源于独立审判、依法裁判。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律师言论更无炒作特权。唯有所有法律职业从业者敬畏规则、恪守边界,杜绝庭外舆论造势、摒弃流量逐利心态,让案件回归法庭、让裁判回归法律、让正义回归程序,才能真正守护司法公正底线,维护法律服务行业的纯粹与权威,让每一起网络纠纷案件都能经受法律与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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