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安局的,单位招待需要名烟名酒,你先供货,回头统一结账。”

这句看似不容置疑的话,竟然成了骗取15名个体户共计700多万元烟茶酒的“通行证”。而说出这句话的人,不是骗子,而是货真价实的刑警——安徽滁州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闫某艳。

等受害者们回过神来,闫某艳已被判刑,但仍有356万元的欠款,至今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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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诈骗:以“单位招待”为由赊购烟茶酒

闫某艳,安徽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一名女民警。据澎湃新闻6月8日报道,当地多名个体户反映,闫某艳以“单位招待”为由,向他们赊购大量的烟、酒、茶叶等货品,且迟迟不结清欠款。

高达15名个体户因此蒙受损失。安徽当地一名个体工商户告诉记者:“她说她是公安的,单位招待需要这些东西,我们又不好意思不给公安面子。毕竟人家是警察,想想应该不至于骗人。”但这份信任,等来的却是一张空头支票。

受害者涉及多个行业。除个体老板外,还有一名身份特殊的人——定远县公安局某乡镇派出所的一名辅警。当时闫某艳以招待用酒的名义,让该辅警帮其垫付了2.4万元。因为闫某艳的刑警身份,这名同事未多加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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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万供货合同盖公章,县局:她私盖的

闫某艳骗局中最令受害者崩溃的,是一笔金额巨大的供货合同。

多名受害个体商户反映,闫某艳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签订了所谓的“供货合同”,合同上赫然盖着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公章。其中一笔444万元的供货合同尤为触目惊心,累计尚待还款总额高达199万元。公章一盖,受害者们误以为这是单位行为,自然不敢多疑。

对此,定远县警方后来回复媒体时表示,合同上的公章系闫某艳“私盖”,其行为纯属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

面对“赊账”行为持续数年、累计金额庞大且盖着单位公章的合同事实,这一解释显然难以让受害者买账。“她用刑警的身份,再加上公章,我们怎么会怀疑?”有受害者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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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700万诈骗,被判8年,已提前刑满

闫某艳的“赊账”行径最终败露。经警方深入调查,这位本应抓坏人的刑警,最终沦为了阶下囚。

法院认定,闫某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单位招待需求,骗取多人财物,犯诈骗罪。据媒体报道,该案涉案金额高达700多万元,但最终被依法认定的诈骗数额约为356万元。闫某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

因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闫某艳已于案发后一段时间获释。澎湃新闻记者走访发现,她目前已不在当地居住。

然而对于受害者来说,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却远未结束。据媒体报道,除部分已追回的款项外,涉案的700多万元中目前仍有356万元正在追缴中

受害者追债艰难,警方承诺继续追缴

目前,当地警方表示,对于闫某艳诈骗案中剩余未追回的款项,将继续依法追缴。但对受害个体户们而言,这笔损失能否真正挽回,仍是一个未知数。

一名接受采访的个体户说:“她穿着警服来赊东西的时候,谁能想到她是个骗子?”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生意,背后却是全家老小的吃饭钱。如今,其中部分受损商户依然在艰难维权的路上。

警察的徽章、办公章戳,本是让群众安心的信任符号。但当它们被个别执法者滥用时,信任就成了不法者最廉价、又最好用的“通行证”。受害的个体户们,为这份不该被辜负的信任,付出了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