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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黎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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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秩序,强化行业安全监管与服务管理,保障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和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23)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现就全面开展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黎城县境内所有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等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凡未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备案信息过期或备案信息发生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的维修经营主体,均须按本公告要求完成备案或备案变更手续,未备案不得擅自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为集中备案办理期限。请各相关经营主体按时完成备案申报,逾期未完成备案的,将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三、备案所需材料

各机动车维修经营主体申报备案时,须完整、真实、准确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1.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4.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5.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6.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7.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辆和设备、设施等相关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9.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10.安全操作规程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11.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2.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3.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四、办理方式及地点

1.办理单位:黎城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办理地址:黎城县靳家街村入口100米路左(黎城县政务服务中心西面) 办理人:刘永波 17735513628

3.咨询电话:0355—6589813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合规备案。各机动车维修经营主体须如实提交备案材料,严禁虚报、瞒报、伪造材料。对提交虚假材料、拒不配合备案工作、逾期未备案擅自经营,或超出备案范围开展维修业务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及时变更备案。已完成备案的维修企业,若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关键设备、技术人员等核心信息发生变更,须在30日内主动申请备案变更,确保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动态同步。

(三)规范日常经营。各备案企业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开展维修作业,健全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环境保护、客户服务等管理制度,落实维修质量追责、配件溯源、工单台账登记等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次备案工作全程免费,无任何中介代办收费项目。请各企业自主规范办理,切勿轻信中介代办骗局。

特此公告

黎城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8日

责编:马峰敏

审核:郭丽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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