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图一时便利

把货车车厢当成“通勤班车”

殊不知这是把全车人的性命

悬在危险边缘!

近日

梅州交警查获一起

货车违法载人案例

2026年6月3日下午,梅州交警在蓝坊镇石中村某路口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驶状态异常。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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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该车核载3人、实载17人,其中,货箱违法搭载了14名务工人员。经查,该车司机曾某为段某的雇员,日常负责开货车接送务工人员往返工地。目前,该货车驾驶人曾某、雇主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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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4日,公安交管部门迅速约谈了涉事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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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为什么不能违规搭乘货车?

一起来看看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 缺乏安全设施

货车后车厢没有座椅、安全带等基本的防护装置。一旦发生急刹车、转弯或碰撞,车厢内的人员极易被甩出车外,造成严重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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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心不稳易侧翻

货车车厢载人,往往还会伴随货物混装。人货混装会导致车辆重心升高且不稳定,在行驶中极易发生侧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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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任何缓冲保护

货车车厢通常是金属板结构,坚硬且没有任何缓冲。在交通事故中,车厢内的人员相当于直接暴露在危险中,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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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任何一环的失守都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企业负责人也要落实好主体责任

重点做好企业员工交通安全培训

对违法行为坚决说不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

来源:广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