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图一时便利
把货车车厢当成“通勤班车”
殊不知这是把全车人的性命
悬在危险边缘!
近日
梅州交警查获一起
货车违法载人案例
2026年6月3日下午,梅州交警在蓝坊镇石中村某路口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驶状态异常。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核载3人、实载17人,其中,货箱违法搭载了14名务工人员。经查,该车司机曾某为段某的雇员,日常负责开货车接送务工人员往返工地。目前,该货车驾驶人曾某、雇主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4日,公安交管部门迅速约谈了涉事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为什么不能违规搭乘货车?
一起来看看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 缺乏安全设施
货车后车厢没有座椅、安全带等基本的防护装置。一旦发生急刹车、转弯或碰撞,车厢内的人员极易被甩出车外,造成严重伤亡。
- 重心不稳易侧翻
货车车厢载人,往往还会伴随货物混装。人货混装会导致车辆重心升高且不稳定,在行驶中极易发生侧翻事故。
- 没有任何缓冲保护
货车车厢通常是金属板结构,坚硬且没有任何缓冲。在交通事故中,车厢内的人员相当于直接暴露在危险中,后果不堪设想。
广东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任何一环的失守都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企业负责人也要落实好主体责任
重点做好企业员工交通安全培训
对违法行为坚决说不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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