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108国道征地:莫让“以租代征”寒了失地农民的心
国道通,民生重。108国道临汾段建设,本是利城利民的公益工程,却在征地环节出现每亩仅600元青苗费、20年结清、无社保安置的乱象,让贾得乡等失地农民陷入“失地又失保”的绝境,这不是惠民,是伤民。
法律红线不可破,“以租代征”是硬伤。《土地管理法》明确要求,征地须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且落实社保费用,保障农民长远生计。山西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临汾每亩约3.8万元,水浇地按1.2倍执行,不含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而108国道征地,不按法定标准补偿,反用“口头协议、每年600元、20年付清”的租地模式,本质是规避法定征地程序、压低补偿成本的违规操作。
民生底线不能丢,失地农民无退路。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尤其对贾得乡60岁以上、身患“三高”、需抚养幼孙的老人而言,土地是唯一生计来源。如今土地被占、补偿微薄、社保悬空,每月几百元青苗费难抵药费、生活费,长远生计毫无保障。国家三令五申“先保后征、应保尽保”,临汾市2020年也出台政策,要求征地单列养老保险补贴,一次性划拨到位。但108国道征地,置政策于不顾,置农民死活于不顾,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民生不重视。
**公益不是挡箭牌,民生才是硬道理。**修国道是公共利益,但公共利益绝不能建立在损害弱势群体利益之上。征地补偿,一分一厘都该依法依规;社保安置,一户一人都该落实到位。不能让农民为城市发展买单,更不能让失地农民成为被遗忘的群体。
我们呼吁:立即叫停违规补偿,依法重新核算征地费用;全额补缴社保,将失地农民纳入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公开征地批文、补偿明细,接受群众监督。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唯有依法征地、公平补偿、保障民生,才能让国道真正成为民心路,而非伤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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