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头上一把刀,尤其是在酒精的麻醉下,很多人控制不住内心的淫欲,最终犯下弥天大错,等后悔已经晚矣。

6月8日,吉林长春南关法院发布了最近审结的一起性侵案件,让人看到了荒唐的一面。案件显示,男子拱某一次在一家饭店吃饭时,正好遇到女子朱某某和亲友在一起聚餐,拱某目睹朱某某几人在一起饮酒过量,明显出现醉酒状态。

虽然拱某明知朱某某周边有很多亲朋好友,尤其是朱某某的丈夫也在身边。但拱某看到朱某某颜值颇高,又醉酒不醒,一时淫虫攻脑,就动起了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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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某起身后,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然后径直走到朱某某的酒桌上,向朱某某的亲友称,自己是饭店的服务人员,看到有人醉酒,为了不影响其他人聚餐继续进行,饭店可以帮忙照看醉酒顾客,如果可以的话,他可以把朱女士带到房间里休息,等几人聚餐结束后再去接人。

当时朱某某的老公也在现场,大家当时都饮了酒,精神亢奋意识不是太清醒。几人对拱某的身份并没有任何怀疑。看到饭店能提供如此贴心的服务,朱某某的亲友不仅没有盘问和询问细节,还对拱某表示感谢。

拱某随后搀扶着醉酒的朱某某离开,当时朱某某已经严重醉酒,已经神志模糊,意志不清,毫无辩解和反抗能力。拱某于是搀扶着朱某某出了饭店打车迅速离开,饭店的工作人员以为拱某和朱某某是情侣,也没有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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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拱某把朱某某带到一家宾馆开了房间,趁着朱某某醉酒,他强行和对方发生了性关系,在此过程中,朱某某依然昏迷不醒。直到第二天早上,醒酒后的朱某某意识到自己遭到了侵害,随即报警。

警方介入侦查后,迅速将拱某抓获归案。面对犯罪留下的铁证,拱某无法辩解,被警方送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案在长春南关法院开庭,法庭上拱某称“看到她长得漂亮,还醉的不省人事,就动起了歪心思”。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定拱某某利用被害人醉酒无性防卫能力之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对于法院的判决,拱某当庭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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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后,很多人对朱某某参与聚餐的亲友,尤其是朱某某丈夫的行为表示不解。明知妻子醉酒,对方还是男性的情况下,即便他真的是饭店服务员,也存在被侵犯的风险。几人为了自己饮酒作乐,任由醉酒的妻子被异性带走,是导致悲剧发生的关键因素。

也有网友分析,很可能当时几人聚餐后,其他人包括朱某某丈夫都不同程度的醉酒,否则不会如此轻易让罪犯得逞。

不管这件事当时真实情况如何,拱某趁人之危强奸醉酒女子的行为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聚会饮酒也应该适量有度,不要给他人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