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尹黎明
守法经营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但石某却“空手套白狼”,冒充工地负责人卖别人家的石料,结果把自己套进了牢房。近日,经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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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自2018年起经营一家承接工程运输业务的公司,长期在各工地从事沙土石料拖运工作。2025年3月中旬,某工程项目因需要石料回填路基,项目负责人经中间人严某介绍,联系石某寻求货源。这本是一单正常生意,但石某没有自己的合法货源,便将目光投向了另一处因土地平整而堆放大量石料的工地。
同年3月20日,石某与严某等人前往该工地实地查看。石某谎称自己是该工地项目负责人,并以此身份与严某等人达成石料买卖意向,允许其直接拖走石料。此后,石某通过严某等人的运输车队先后四次盗窃该工地堆放的石料,以每吨约7元的价格出售给严某等人,后严某等人组织运输车队将石料销往某工程用于路基回填。经查,涉案石料共计3000余吨,石某非法获利23000余元。
案发后,石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案件审理期间,石某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石某及其相关人员向被盗工程方退出了涉案资金。
西塞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2026年2月13日,检察机关依法以盗窃罪对石某提起公诉。4月28日,当地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赚快钱”的行为,最终都将难逃法律制裁。请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也提醒工地、仓库等场所加强物料管理,防止被“顺手牵羊”。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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