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字写“抽LABUBU”,小字写“与泡泡玛特无关”——这种“大字引流、小字甩锅”的操作,真能帮品牌躲过法律追责吗?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个案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件回顾

2025年9月,某头部茶饮品牌推出“米布布”新品,宣传中直接使用泡泡玛特IP“LABUBU”形象,打出“喝米布布抽LABUBU”等醒目大字引流,仅在底部用小字标注“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泡泡玛特起诉。

法院判决

北京朝阳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32万元。被告未上诉。“LABUBU”属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被告突出使用近似标识,易使公众误认存在商业合作。大字制造混淆、小字免责,不能规避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核心点

1、IP商业价值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知名IP即使未注册商标,擅自搭蹭流量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2、“大字宣传、小字免责”无效:大字制造混淆,小字声明无法免责,法律上不认可。

3、购买正品≠可无偿借用IP影响力:即便赠品合法采购,也不能擅自用IP形象商业引流。

4、引流即可能构成侵权:以知名IP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即便不直接销售也属不正当竞争。

5、企业须建立IP合规审查机制:使用他人IP前应获书面授权,避免踩法律红线。

▼ 往期热文推荐 ▼

【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