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26年6月5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山西省实际,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全省11个设区的市和117个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决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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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