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仪征市雨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仪征市城市管理局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仪征市雨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扬仪城执罚决〔2026〕8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违法事实:仪征市雨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仪征市经济开发区新能源玻璃绿色产业园项目工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处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警告; 罚款
处罚内容:予警告, 处人民币叁万圆(30000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5-29
处罚机关:仪征市城市管理局
信息使用范围:公示
来源:信用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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