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创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政治献金案一审遭判17年有期徒刑,民众党团提出多项《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将于本周四(11日)排审。面对外界质疑修《刑诉法》是为柯文哲量身定做的“柯文哲条款”?民众党团总召陈清龙今天(9日)回应,就回到委员会充分讨论,但也呼吁民进党别忘了当初理想,因时任立委赖清德、柯建铭2008年也曾领衔提出过此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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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立院党团抛出多项《刑诉法》修正案,包括第101条“删除串证羁押要件”、第108条“大幅缩短羁押期限”、第93条“提前计算24小时羁押申请期间”、第100条之3“禁止检察官夜间讯问”、第413条要求抗告审应自为裁定,且未传唤被告到庭,不得作出较原裁定不利的决定。
面对外界质疑这是为柯文哲量身修法的“柯文哲条款”,陈清龙9日上午于立院召开“苏巧慧家族炼金术第二部,公布苏巧慧图利铁证”记者会时回应,相关法案到委员会都可以进行更详细讨论,各界当然有不同看法,“但就法案的讨论,相信会在委员会做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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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龙称,希望民进党别忘记自己当初的理想,此《刑诉法》修正案在2008年时,当时担任立委的赖清德与柯建铭也有领衔提出此修正案,“我想不管羁押要件讨论、修法,还是回到委员会做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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