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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那个在山姆超市反复排队打包试吃品的大哥,大家还记得吧,2024年底的时候火过一次。

当时好多人还觉得这人就是贪小便宜,爱占点便宜而已,谁也没往别处想,可谁能想到。

时隔一年多。

这位打包哥竟然又上了热搜。

这一次。

不是因为贪吃。

是因为比贪吃可怕一万倍的事情。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就是同一个李某,重庆两江新区的那个李姓男子,在山姆打包试吃品被喷了汤汁的那位,被网友举报长期以领养为名,骗取别人家的猫狗。

然后残忍虐待,这不是猜测,是多名送养人站出来实名举报的。

付先生,马女士,曹女士,王女士,四个人,四只无辜的生命,被骗走的猫狗,到现在有的连尸体都没找着,最让人崩溃的是什么,是这些人去报案了,派出所也受理了。

但是,推进不下去。

为什么。

因为我国现在还没有专门的动物保护法。

虐待自己领养来的动物,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很难被追究刑事责任,骗子骗走了别人的宠物,然后虐杀,这难道不是诈骗吗,不是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吗。

可现实就是,立案困难,推进困难,送养人维权无门,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就这样白白死在了恶魔手里。

连个说法都讨不到。

你说说。

这世道是不是有点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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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别人的猫狗骗走虐杀,报警之后警方说缺乏法律依据,那那些送养人的感情算什么。

那些被虐待致死的小生命算什么。

大家养过宠物都知道。

那不是什么财物。

付先生是把小狗星星送给李某的人,他说李某当时带孩子一起来的,孩子抱着星星玩,笑得特别开心。

付先生一看,这人有孩子,家庭稳定,连养狗的法律法规都懂,还在网上学了好多养宠知识,这才放心把星星交给了他。

结果呢。

星星被李某当众反复摔打致死,付先生是从邻居那里听到的这个消息,你说这是什么感受,把一个信任交托出去的小生命。

亲手递到了杀人犯手里,这种愧疚,这辈子都过不去,更离谱的事情还在后面,付先生去报案了,警方说立案困难,到现在星星的尸体都没找到。

曹女士那边也是一样,她把两个月大的小白狗送给李某,半小时后,有网友提醒她,这个李某好像有虐狗前科,曹女士赶紧联系李某要狗。

李某说什么,说小狗跳车了,跳车了,你敢信,当时小狗是被锁在笼子里的,怎么跳车,曹女士后来去报案。

警方联系李某,联系不上,人直接失联了,王女士更惨,她救助的狗妈妈,在李某来领养小狗之后一个小时。

被杀死了,现场全是血,监控拍到李某折返回来过。

就是他。

杀了狗妈妈,这三起案件,三个送养人,都报了案,结果全都是,推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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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法律依据,我真的很想问一句,到底要什么样的法律依据,才能给这种人定罪,骗走别人的宠物。

然后虐杀。

这还不构成诈骗吗。

这还不构成故意损毁财物吗。

几百个志愿者通宵守在李某住的小区外面,他们没有闹事,没有冲击,就是安静地守在那里,等着一个说法,等着警方给个结果,可直到6月9日。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的回应依然是。

事件正在调查。

具体以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调查。

一直在调查。

不管你骗的是钱还是活生生的生命。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就是故意损毁他人财物。

不管那个财物在你眼里是不是低人一等的。

你都没有权利去虐杀它。

更别说这些猫狗。

根本就不是李某的财物。

它们是送养人基于信任交托出去的。

这种信任被恶意利用,这种恶意必须付出代价,现在最让人揪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