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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官方发布2026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安排,申报时间定于6月10日至7月12日!

国管局-高会评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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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①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②工作业绩与成果、专业理论成果应当为申报人获得会计师职称以后取得,截止日期为申报期限最后一天。

③取得2023年度至2025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参加本次评审。其中,对于取得2023年度考试合格证明且于2023年当年已参加过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申报程序

在线申报

申报人应当于6月10日至7月12日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进入职称评审系统的“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个人承诺书》,并确保上传的相关材料清晰完整。不得填写或上传涉密敏感信息。

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对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主要公共场所或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申报表中填写公示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查无问题的,申报人所在单位方可予以推荐。

材料报送

单位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可以在线预约材料报送时间,并于7月13日至7月24日按照预约时间将材料装入档案袋后报送至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业务接待室(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皂君庙4号院北楼东门一层;接待时间:8:30-11:30,14:00-17:30)。

材料复核

国管局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要求

申报人在线申报时应当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继续教育学分记录以及“工作业绩与成果”、“专业理论成果”栏目对应的证明材料等作为附件。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无纸化办公,落实节约节俭要求,申报人仅需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装入文件袋,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1.申报表原件3份。每份申报表中3个公章、2个骑缝章齐全。

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应当与申报表所粘贴照片同底,背面写清姓名,装入小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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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评审申报业绩成果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会计相关理论研究,取得一定的专业理论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独著或者合著)学术论著或者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或者翻译字数不少于5万字);

(二)参加公开出版的教材编写工作,完成8万字以上的工作量;

(三)以独立或者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者在公开出版的非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四)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以上,或者主持(主要参与)完成一级央企、部委司局级、行业组织的重要课题1项以上;

(五)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独立撰写(主要参与)具有较高应用价值且被采纳的案例、调研报告或者规划方案2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6000字;

(六)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本人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情况,独立撰写未发表的业务研究类论文1篇以上,具有一定理论深度和实用价值,每篇字数4000-6000字。

财政部组织的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国管局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目前仍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可以不受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限制,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并在评审时予以适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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