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6月9日报道,日本防卫相小泉进次郎,拟最快于6月12日访问印尼首都雅加达,并同该国防长夏弗里举行会谈,目前正就此展开协调。 预计双方将就向印尼军方出口海上自卫队退役的“朝雾”级护卫舰事宜进行具体磋商。
5月4日,日本防卫相与印尼防长,在雅加达签署《防卫合作框架协定》(DCA),扩大防卫合作的协定,为日印双边防务合作,提供正式法律框架,以取代2015年3月23日签署的日本-印度尼西亚《防卫合作与交流备忘录》。
6月5日,日本防卫相小泉进次郎,在东京再次与印尼防长夏弗里会谈,就推动“朝雾”级护卫舰出口,同意启动工作磋商。
“朝雾”级护卫舰,满载排水量4950吨。搭载有OQS-4A(II)型低频主 / 被动舰首声呐,理想水文条件下,对于潜艇的探测距离约20海里(37.04公里)。
另有拖缆长度约1000米、深度200-300米的OQR-1 型甚低频被动拖曳线列阵声呐,理想水文条件下,对潜艇的探测距离约40海里(74.08公里)。
舰上带有机库,能搭载1架SH-60J/K 反潜直升机,加上舰上设置的1座8联装“阿斯洛克”反潜导弹、2座3联装324mm反潜鱼雷发射管,让其拥有较为强悍的远中近程立体反潜能力。
“朝雾”级护卫舰,其实就是驱逐舰,原本是冷战时期日本为“八八舰队”打造的反潜型驱逐舰,其本质是依附美海军第七舰队,专门用来负责西太平洋海域的搜潜/攻潜作业的“反潜打手”,其航空反潜能力确实不容小觑。
目前,随着吨位更大的1-12号舰,满载排水量5500吨;13号舰以后,满载排水量6200吨,“最上”级护卫舰的成建制入列,日本海上自卫队在退役1艘“朝雾”级护卫舰的基础上,其他现役7艘同级舰,可随时随地选择或退役或转让给有装备需求的其他国家。
印尼有意选择日本退役的“朝雾”级护卫舰,与其政府所能提供的防务预算有限、海军急缺大中型远洋反潜平台。包括该舰性价比高,且日方同意转让可操作等因素有关。
“朝雾”级护卫舰,推测同样是退役舰的优惠转让,一言以蔽之,属于半卖半送,绝非市场价军售;却也不会无偿白给,会有象征性费用或相关的地缘政治考量。
日本打算借东盟第一面积和人口大国的地缘枢纽地位,强化与印尼的防务合作,将其打造成东盟核心盟友,是为了推进所谓“印太战略”,卡位南海与马六甲,在保障自身能源与贸易通道安全的同时,希望构建对华侧翼牵制。
4月21日,日本内阁会议修改 “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解禁了杀伤性武器出口,意味着在日本继同意将“阿武隈”级护卫舰提供给菲律宾的基础上,又试图将“朝雾”级护卫舰外销给印度尼西亚。
5月31日,日本防卫相小泉进次郎,与菲律宾防长特奥多罗,在新加坡举行会谈,正式敲定尽快向菲方移交 “阿武隈” 级护卫舰。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6艘满载2900吨护卫舰,若不出意外将于2027年前后陆续退役后移交,大概率属于无偿行为,亦或者是以极低廉的价格转让。
十之八九将成为日本修法后,第一笔成规模作战舰艇援助亦或者出口,只是象征性地收取点费用,以扩大菲海军的舰队规模,助力其在南海挑衅大国的领土和海洋权益,值得警惕日本进攻性武器对外出口或者援助在南海惹事生非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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