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春风 记者白云峰)为筑牢松花江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近日,依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依兰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和依兰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来到松花江流域马大村开展禁渔期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声音送到江边、传到群众心坎上。
马大村村委会提前组织多名沿江居住、有渔业作业习惯的村民参加普法活动。公检法干警结合办案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等内容进行细致讲解,重点明确了禁渔期、禁渔区的具体范围以及禁用工具的法律界定。
干警们特别选取了近三年办理松花江流域村民因非法捕捞行为被刑事追究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讲解法律后果、剖析违法成本,生动阐释“小捕捞”可能付出“大代价”的深刻道理,打破了部分村民“在自家门口打鱼不算违法犯罪”的错误认知。同时,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宣传单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通过此次普法活动,村民不仅清楚了禁渔期公告的具体要求,更明白了非法捕捞会破坏生态环境,同时也会提醒身边亲友共同守护松花江的渔业资源。
与以往单纯面向村民开展宣传不同,今年依兰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普法思路,坚持“源头防控+末端治理”的全链条发力,干警们先后走访辖区内多家渔具经营店和活鱼交易市场,对经营者开展精准普法,鼓励经营者主动参与生态保护,积极举报非法捕捞、非法销售等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切断非法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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