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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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向好》罗列了26赛季中超联赛上半程的大量数据,而外界比较关注的争议判罚问题,仅足协发布的9期裁判评议报告就47例。其中,17例评议合计有19次误判,以及1次因VAR和官方视频证据不清维持原判。

1、这19次误判中,包括7次漏判点球、2次误判手球犯规在先进球无效、2次误判防守方犯规和点球、2次其他涉及可能进球的误判,还有漏判黄牌5次、红牌1次。

2、中超16支球队有10支遭遇误判。国安以5次居首,津门虎4次排第二;其他的,泰山和英博各2次,河南、新鹏城、海牛均被漏判1次点球;浙江则有1次进球被误判无效,西海岸则有1次被误判防守犯规的点球。第10支球队是蓉城,漏判对手的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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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津门虎被漏判决3个点球,损失最大;三镇则逃过2次被漏判的点球处罚,另有2次因误判而获得点球,另逃过1次黄牌,“获利”最多。

被漏判逃过点球的还包括:玉昆、西海岸、河南、海港和津门虎。上述所有误判中,国安没有一次“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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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不说评议报告,即便近些年的联赛中,被管理部门用上“典型的佯装(假摔)”这个词的案例似乎都极为罕见。

按照相关条例,出现明显错漏判的裁判员会受到内部的停哨处罚。关键是,“职业联赛停哨的裁判反而可以自如地到城市联赛执法,经济利益毫无影响甚至更好”。搞不好,有人巴不得受罚。

比如甄姓裁判员,因在中超联赛第4轮(4月4日)国安客场1-2铁人之战中出现明显的错漏判,疑似受到足协的内部处罚,没有出现在第5轮裁判员选派安排名单上。在与中超第5轮同一天(4月11日)的苏超首轮连云港主场对阵盐城的比赛中,该甄姓裁判却成为视频助理裁判,并且据说报酬比中超还要高而被一些媒体调侃为“因祸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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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认为,如果不是职业裁判,在条件允许前提下,中超裁判员到业余联赛发挥自己的专长应该说无可厚非,既可以得到更多的锻炼,又收获较好的经济利益,还给业余联赛带来更高的裁判水准,这应该是好事。

但如果是因为在中超受到停哨,转而又到城市或者别的业余联赛中担任裁判,这是欠妥的。如果“因祸得福”,那就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了。毕竟,虽然赛事性质、等级不一样,但都属于中国足协的管理范畴,不可能、也不应该在上一级别的联赛因受到处罚而停哨期间,堂而皇之又到低级别的联赛中执法。

《环境向好》对本赛季的中超联赛管理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很多工作及时跟进,整改迅速,外界比较满意。

比如对比赛中比较难取证的球员辱骂行为,迈出了积极的步伐。4月5日,浙江队主场0-1铜梁龙之战,客队球员李镇全辱骂米特里策,5天后中足联就开出史无前例的“对口型”取证罚单。而罚单一出,中超赛场就出现球员捂嘴说话的现象,担心会出现“李镇全效应”。但几乎国际足联出台新规,今年世界杯后将推行新规,双方球员在场上发生冲突后,“捂嘴”行为被认定为语言暴力,裁判有权将捂嘴球员出示红牌罚下。因此,中足联这一做法被认为是向国际足联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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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第5轮上海德比战中,杨世元由“腿震荡”变成“脑震荡”的行为赛后引发了广泛的热议甚至争议。10天之后的4月21日,中足联出台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参赛运动员脑震荡替换优化方案(试行)》,对3级联赛(包括女足)围绕脑震荡替换管理相关规则作出细化规定。3天之后,又发布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关于加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脑震荡替换管理工作的通知》,作为正式版管理制度加以规范执行。

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是足协还是中足联,如何约束和规范裁判员的管理,比如上述中超停赛之后转而到其他业余联赛执法的现象,应该就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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